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6日、2019年9月28日、2019年12月19日、202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7)、《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7)、《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29),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就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永高速公司)贷款事项向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云南分行)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为加快宁永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落实各项建设资金,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公司已同意宁永高速公司就宁永高速公路项目在工行云南分行申请项目贷款50亿元,并就项目贷款偿还的相关事宜作出以下承诺/安排:
(一)公司将积极帮助宁永高速公司安排和落实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负责监督宁永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项目贷款,确保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二)公司同意项目收费权按照贷款占比向工行云南分行提供质押担保,项目建成后,将督促并协助宁永高速公司及工行云南分行办妥完善收费权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
(三)贷款存续期内,若宁永高速公司偿债资金或项目通行费收入不足以偿还当期贷款本息,由公司以综合收益/自有资金按照现有42.86%的股权占比对宁永高速公司进行补足,确保按期归还工行云南分行贷款本息(本承诺函除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一经出具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82,847.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60,02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06%和43.24%,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报备文件
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