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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移交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8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移交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三供一业”移交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等地方文件精神,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公司”)涉及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事项包括,公司盐碱分公司所在的吉兰泰镇区部分供水、供热、物业事项。

  公司与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签订了《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供热、供水)分离移交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物业、供水、供暖维修改造由中盐化工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完成后,由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予以接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拟移交资产维修改造情况

  根据移交协议约定,公司实施了对移交范围内的居民楼屋顶防水、落雨管维修;楼梯间门窗更换、墙体粉刷、楼梯扶手维修;楼房排污主管道新建铺设;安装小区安防监控系统等工程。涉及住户592户。供暖二次管网、支管网、分户支管网维修更换,实现分户闭锁控制等工程,涉及住户680户;镇区北水塔住户水表安装、南水塔供水主管网管道、分支管道、入户管道更换维修、以及入户分户控制与计量改造等工程,涉及住户2083户。

  工程共计投资2,130.92万元。其中,可研设计监理等费用79.00万元及供热一次管网热力站建设费用453.69万元进当期损益。土建工程、设备购置等投资1,598.23万元资本化。

  公司原有“三供一业”资产账面原值104.36万元,账面净值2.94万元;经本次维修改造后账面原值增加为1,598.23万元,账面净值增加为1,601.17万元。

  以上工程已实施完成,并通过了阿左旗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领导小组的验收。公司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资产及相关支出共计2,133.86万元。

  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情况

  根据《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费用将予以一定的补助。公司已收到中央财政的补助资金1,274万元(申报补助资金时以协议金额为依据,后续以审定金额为准,多退少补)。

  四、“三供一业”移交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公司本次“三供一业”移交,共计发生各项支出2,133.86万元,收到中央财政补贴1,274.00万元(申报补助金额时以协议金额为依据,后续以审定金额为准,多退少补),暂估预计发生移交净支出859.86万元。

  2、通过此次分离移交,公司不再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能够集中精力发展主业,轻装前进。移交后,预计每年可减少“三供一业”运行净支出470.00多万元。

  3、本次移交涉及居民住户较多。通过维修改造,大大提升了吉兰泰镇部分老旧小区的居民生活品质。为企业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在响应了国家政策的同时,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

  4、本次“三供一业”资产移交事项不涉及人员移交。

  五、风险分析及防范

  1、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精神,“三供一业”资产移交后,可实现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有效剥离,减轻了公司负担。并将资产承载的社会责任移交当地政府,保证了其后续的正常运行,维护了社会稳定。中盐化工本次“三供一业”移交无风险。

  2、本次“三供一业”移交预计发生净支出859.86万元。移交后,公司不再承担与之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责,每年可减少“三供一业”运行净支出470.00多万元,长期来看,“三供一业”的移交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的提升。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8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0年7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目前由吴振宇、周杰、李红卫、李耀忠、王一兵等五人担任,独立董事吴振宇任主任委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拟调整由吴振宇、李耀忠、王一兵等三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继续由独立董事吴振宇担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三供一业”移交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供一业”移交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8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0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监事韩长纯、程少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委托杨永红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推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杨秀林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能,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第七届十四次监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杨永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现拟推选杨永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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