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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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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鑫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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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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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指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9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日起(包括该日)至 39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39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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