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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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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9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姚力军先生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力军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上述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8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9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4.42%;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3,2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7.6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0.44%,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存在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姚力军,男,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最近三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部分解除质押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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