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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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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不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6.1.2 款所规定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权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

  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交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并于当日收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根据条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SZ03595),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SZ03595)

  2.产品代码:CSZ03595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存款期限:92天

  5.起息日:2020年06月30日

  6.到期日:2020年09月30日

  7.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根据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支付浮动利息。

  8.预期年化收益率:3.1%

  9.购买产品金额:人民币3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及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如果在存款期限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款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公司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存款的浮动利率与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挂钩,利息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存款人。

  5.信息传递风险: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存款的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向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并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招商银行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公司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存款不成立风险:如自公司签署《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至存款起息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公司提供本存款,则招商银行有权决定本存款不成立。

  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结构性存款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月汇总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期保本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保本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招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 2019年7月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146D)。详见刊登于2019年07月0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该产品已到期。

  2. 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19年09月12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19年09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5),该产品已到期。

  3.2019年10月1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211)。详见刊登于2019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该产品已到期。

  4. 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19年12月17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19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该产品已到期。

  5. 2020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047)。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该产品尚未到期。

  7.2020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1025D)。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该产品尚未到期。

  8.2020年4月23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交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并于当日收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根据条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六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TH000847)。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该产品已到期。

  七、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

  2.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

  3.《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4. 结构性存款水单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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