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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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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3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于2019年12月发行了“中国电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12.00亿元,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中国电子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债券简称“19中电E2”,债券代码“117155”。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2年12月23日。

  本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的通知,截至2020年6月29日收盘,本次可交换债券已完成换股56,793,8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国电子换股情况

  (一) 中国电子换股基本情况

  ■

  (二) 中国电子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中国电子因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8,62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50%)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及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058)。本次换股前,质押股数为198,62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50%);本次换股后,质押股数为141,826,2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64%)。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中国电子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影响中国电子的控股股东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中国电子因换股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中国电子本次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事宜,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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