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690,0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九派”)及其一致行动人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桃九派”)共同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北九派及其一致行动人仙桃九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降至5%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68,000,000股;2020年5月11日,公司完成注销库存股份998,019股,公司总股本从168,000,000股减少至167,001,981股;2020年6月4日,公司以167,001,981股为基数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从167,001,981股增加至233,802,773股。因此,减持前的公司总股本以168,000,000股计算,减持后的公司总股本以233,802,773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首次减持公司股份前的持有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北九派及其一致行动人仙桃九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690,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其中,湖北九派持有公司股份7,017,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137%;仙桃九派持有公司股份4,672,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60%。
2、湖北九派及其一致行动人仙桃九派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湖北九派及其一致行动人仙桃九派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九派及其一致行动人仙桃九派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2020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湖北九派及其一致行动人仙桃九派的减持计划:湖北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2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3%;仙桃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1,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7%。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且保持减持比例不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具体详见公司于该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湖北九派、仙桃九派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集泰股份
股票代码:002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黄石市黄金山开发区黄金山科技园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B座30D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12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号学府鑫苑2栋18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集泰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集泰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合计持有集泰股份11,690,073股,占集泰股份目前总股本的4.99997%。其中,湖北九派持有集泰股份7,017,293股,占集泰股份目前总股本的3.00137%;仙桃九派持有集泰股份4,672,780股,占集泰股份目前总股本的1.99860%。
(一)湖北九派基本情况
1、概况
■
2、股权结构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仙桃九派基本情况
1、概况
■
2、股权结构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是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已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首次减持所持集泰股份股票前),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合计持有集泰股份10,537,921股,占其权益变动前集泰股份总股本的6.27257%。其中,湖北九派持有集泰股份7,025,281股,占其权益变动前集泰股份总股本的4.18171%,仙桃九派持有集泰股份3,512,640股,占其权益变动前集泰股份总股本的2.09086%。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合计持有集泰股份11,690,073股,占其权益变动后集泰股份总股本的4.99997%。其中,湖北九派持有集泰股份7,017,293股,占其权益变动后集泰股份总股本的3.00137%;仙桃九派持有集泰股份4,672,780股,占其权益变动后集泰股份总股本的1.9986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23日后至今的权益变动情况:
■
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
备注: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集泰股份总股本为168,000,000股;2020年5月11日,集泰股份完成注销库存股份998,019股,集泰股份总股本从168,000,000股减少至167,001,981股;2020年6月4日,集泰股份以167,001,981股为基数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后,集泰股份总股本从167,001,981股增加至233,802,773股。因此,减持前的集泰股份总股本以168,000,000股计算,减持后的集泰股份总股本以233,802,773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作为集泰股份发起人,所持集泰股份的股份已于集泰股份上市满一年之际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集泰股份的剩余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限售等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集泰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合计持有集泰股份11,690,073股股份,占集泰股份目前总股本的4.99997%,不再为持有集泰股份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五楼集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0-85532539
3、联系人:梁岳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黎苑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黎苑楚)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黎苑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黎苑楚)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