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贴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的政府补贴人民币5,990,008.84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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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资金均属于与收益或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