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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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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20年6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0年6月30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

  (2)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于暂停过户日前一日下午收市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9、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1.1、选举朱保国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2、选举陶德胜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3、选举邱庆丰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4、选举俞雄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5、选举唐阳刚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1.6、选举徐国祥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2、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2.1、选举白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2.2、选举郑志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2.3、选举谢耘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2.4、选举田秋生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2.5、选举黄锦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3、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3.1、选举黄华敏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3.2、选举汤胤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4、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袍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5、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袍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三、决议案投票结果

  (一)累积投票决议案投票结果

  ■

  

  (二)非累积投票决议案投票结果

  ■

  注: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5%的A股股东。

  本公司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担任点票监察员。

  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共同担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王先东律师和谢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汪卯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汪卯林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汪卯林先生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及基本情况

  汪卯林先生,55岁,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01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法律合规总部总经理;自2010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2年1月,当选为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2016年7月起至今,担任九三学社珠海市委员会副主委;自2017年1月起至今,担任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2014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长。

  汪卯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汪卯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汪卯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保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陶德胜先生、徐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阳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徐国祥先生、徐朋先生、杨代宏先生、周鹏先生、黄瑜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司燕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杨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56-8135888;传真:0756-8891070;电子邮箱:yangliang2014@livzon.com.cn;通讯地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确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年度基本薪酬(含税)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除上述基本薪酬外,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通过实施公司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公司绩效奖金和年终双薪。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董事唐阳刚先生及徐国祥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的发展及落实,成立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朱保国先生、唐阳刚先生、陶德胜先生。主任委员为:朱保国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白华先生、谢耘先生、郑志华先生。主任委员为:白华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委员为:陶德胜先生、郑志华先生、谢耘先生。主任委员为:谢耘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陶德胜先生、白华先生、郑志华先生。主任委员为:郑志华先生。

  5、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为:朱保国先生、唐阳刚先生、白华先生、郑志华先生、黄锦华先生。主任委员为:朱保国先生。

  上述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基本情况

  (排名不分先后)

  唐阳刚先生,51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于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微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制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加入新北江制药,历任新北江制药的技术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7月至今,出任本公司的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新北江制药的董事长。兼任清远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清远市政协委员、清远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药学会副理事长及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2018年7月至12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自2018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19年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唐阳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唐阳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唐阳刚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203,003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国祥先生,58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副总裁,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全国医药行业EMBA高研办学习,并取得结业证。2000年至2005年任扬子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3月曾任本公司销售总监,兼任河南省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现兼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常务理事;白求恩公益基金会理事。自2017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徐国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徐国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徐国祥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606,35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朋先生,男,63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微球中心主任。1993年毕业于美国依阿华大学药学院,分析和制剂专业博士。徐朋先生是微球制剂领域资深专家,国内第一个长效微球注射剂上市产品(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的技术负责人。1988年任美国依阿华大学药学院访问学者、讲师,1989年任美国依阿华大学药学院制剂服务中心任研究员,1993年在美国Gensia制药研发部担任资深研究员,1998年至2004年担任美国FPX生物制药公司合伙人,2005年至2013年担任广西南宁迪智药业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自2015年起担任丽珠集团长效微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学术带头人,自2020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及微球中心主任。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徐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徐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徐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代宏先生,54岁,1997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执业药师。1984年至1988年就读于中国药科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曾就读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99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任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副厂长、厂长,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06年5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杨代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杨代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代宏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387,859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司燕霞女士,51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1990年7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获学士学位,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完成了在职CFO课程学习。自1993年4月起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集团财务总部资金结算中心经理,核算中心经理等职务,2004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本公司财务总部总监,2014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司燕霞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司燕霞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司燕霞女士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287,483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鹏先生,56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1985年毕业于湖北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1994年获主治医师职称。2000年至2002年结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1999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总经办主任助理,丽珠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本集团人力资源总部总监,丽珠集团营销公司副总经理,本集团非处方药事业部副总经理,本集团行政总部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本集团总裁助理,并兼任行政总部总经理和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及丽珠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时兼任珠海市药学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客座教授、珠海市金湾区人大常委会常委,珠海市金湾区产业发展协会会长等职。自2016年1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周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周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周鹏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166,564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瑜璇女士,53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1989年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结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004年获高级经济师职称。2005年加入本集团,历任福州福兴副总经理,自2015年7月及2016年6月起至今,分别任本集团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及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起任本集团总裁助理。自2018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黄瑜璇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黄瑜璇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黄瑜璇女士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52,508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亮先生,36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2006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于2008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获得基金从业资格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在珠海威丝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战略推进主管及投资并购经理职务。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000039.SZ,02039.HK)企业管理部担任战略绩效主管一职。2011年8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担任高级投资项目经理一职。2012年11月及2014年12月分别取得深交所董秘资格证和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联席成员资格。现任中国药促会医药创新投资委员会委员。自2014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

  杨亮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杨亮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亮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167,407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汪卯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徐焱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的书面辞呈。徐焱军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徐焱军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就期满离任而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其他事宜,其离任自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后生效。

  徐焱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焱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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