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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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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4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由于公司原董事伏谷清先生辞职,补选董事尚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伏谷清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特此补选吴桐桐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简历:吴桐桐先生,1980年3月生,国际关系学院日语法语系日语本科毕业、日本早稻田大学金融学MBA。曾就职日本Softbrain株式会社和中国市场战略研究所,2010年加入欧力士集团。现任欧力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执行总裁。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投资新三板证券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投资新三板证券额度的公告》。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现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于2009年制定,制定时间较久,随着国家会计准则不断修订特别金融工具修订,公司董事会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考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现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于2012年制定,制定时间较久,公司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考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计划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4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焦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焦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焦阳先生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焦阳先生一直以来的努力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焦阳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1年7月12日第四届监事会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日,焦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焦阳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人选后辞职生效。

  二、 监事补选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金晓帆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简历:金晓帆女士,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2014年4月加入欧力士集团,担任投资业务板块法务负责人。2016年起加入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负责法务工作。现任欧力士集团大中华圈首席法务官、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执行董事。

  金晓帆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伏谷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伏谷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伏谷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伏谷清先生一直以来的努力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伏谷清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1年7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日,伏谷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伏谷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一、 董事补选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吴桐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简历:吴桐桐先生,1980年3月生,国际关系学院日语法语系日语本科毕业、日本早稻田大学金融学MBA。曾就职日本Softbrain株式会社和中国市场战略研究所,2010年加入欧力士集团。现任欧力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执行总裁。

  吴桐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4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投资新三板证券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投资新三板证券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三板证券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的业务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范围

  新三板挂牌的公众公司。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公司内审内控相关部们为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开展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2、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三板证券投资,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事项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团队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审批程序合规。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程序,以防范可能的风险。我们同意将本次预计使用自有资金新三板证券额度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i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4: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15至2020年7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预计公司投资新三板证券额度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4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监事焦阳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提出辞职,经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特此补选金晓帆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

  简历:金晓帆女士,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2014年4月加入欧力士集团,担任投资业务板块法务负责人。2016年起加入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负责法务工作。现任欧力士集团大中华圈首席法务官、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投资新三板证券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投资新三板证券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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