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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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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ST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4日、6月29日、6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被暂停上市。

  ● 兴龙实业及首誉光控向法院提交的债务司法重整申请已被立案,但尚未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存在因司法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若重整申请未被通过,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

  ● 2019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4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4号):“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公司为完成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业绩指标,虚构公司所控制的瑞丽市姐告宏宁珠宝有限公司与六名自然人名义客户之间的翡翠原石销售交易,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釆取市场禁入措施”。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最终调查结论。

  ● 因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等因素导致多笔债务到期未能清偿,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及黄金交易账户被债权人申请冻结。

  ●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086)交易于2020年6月24日、6月29日、6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因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等因素导致债务逾期未能清偿,公司存在部分子公司股权、资产被冻结,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及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誉光控”)作为公司的债权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债务司法重整。截至目前,法院已进行立案,但尚未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存在因司法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若重整申请未被通过,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

  2、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被暂停上市。

  2、兴龙实业及首誉光控向法院提交的债务司法重整申请已被立案,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3、2019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4号),“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公司为完成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业绩指标,虚构公司所控制的瑞丽市姐告宏宁珠宝有限公司与六名自然人名义客户之间的翡翠原石销售交易,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釆取市场禁入措施”。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最终调查结论。

  4、因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和多次轮候冻结,如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或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及公证债权文书纠纷等被相关债务人起诉,要求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由于公司资金流动性不足,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因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等因素导致多笔债务到期未能清偿,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及黄金交易账户被债权人申请冻结。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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