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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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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可能取消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082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可能取消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日,经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协议的议案》。鉴于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翎”)存在多起未结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可能在未来无法持续经营,前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目的不可实现,为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与浙江九翎原股东李思韵、周瑜、黄燕、张敬磋商,签署《关于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约定原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终止履行:上海恺英将其持有的浙江九翎股权返还给李思韵、黄燕、张敬、周瑜,李思韵、黄燕、张敬、周瑜向上海恺英返还股权转让价款。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署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20-033、2020-032)。

  公司计划于2020年7月10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3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3、2020-074)。

  浙江九翎原股东黄燕女士要求对《终止协议》约定的债权债务解决方案进行修改,并在2020年6月28日到公司索回了之前黄燕女士、张敬先生(黄燕女士的配偶)的《终止协议》签字页。浙江九翎原股东黄燕女士索回签字页的行为将可能导致《终止协议》无法生效,因此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浙江九翎原股东黄燕女士、张敬先生发出《函告》,若公司在2020年7月1日12点前未收到黄燕女士、张敬先生关于《终止协议》的签字页,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黄燕女士在确认债权债务解决方案并签字确认后索回签字页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黄燕女士该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此外,如果本次签署《终止协议》事项无法继续推进,公司将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以诉讼方式全面追究浙江九翎原股东责任。

  公司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083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董事长金锋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永聪先生、董事兼代理总经理兼副总经理申亮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财务总监范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650万元。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金锋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永聪先生、董事兼代理总经理兼副总经理申亮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财务总监范波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上述人员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

  3、本次公告前6个月,上述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4、公司董事长金锋先生于2020年3月17日通知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金锋先生于2020年5月7日完成本次增持计划,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并计划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公司董事长金锋先生于2020年5月7日通知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不超过9,000万元,金锋先生于2020年5月13日完成本次增持计划,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董事长金锋先生于2020年5月15日通知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不超过30,000万元,金锋先生于2020年6月2日完成本次增持计划,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除董事长金锋先生外,上述其余人员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增持金额: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50万元,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情况如下:

  ■

  3、增持价格区间: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5、增持计划实施的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窗口期不进行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不再继续实施其个人增持计划。

  7、参加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导致其个人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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