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中介机构已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研究,就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说明、回复和补充披露。
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