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0-32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朱军董事长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50,288,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9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50,198,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6%。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50,288,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9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50,198,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6%。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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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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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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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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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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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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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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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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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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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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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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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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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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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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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喜明、宋江鹏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0-3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28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32号)。
公司原激励对象谢峰阵、徐伟文、蒲雪英、刘树红、秦卫共计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原激励对象杨建君共计1人已退休,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150股,回购价格5.73元/股;回购注销上述1名退休的原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60 股,回购价格6.1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91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7,835,189股减少至507,772,279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62,91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