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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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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0-035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藏拉萨市林廓东路6号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赵金峰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赵金峰先生、马四民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兼总经理胡锋先生、独立董事宋衍蘅女士、高金波先生、尹幸福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通过视频形式出席会议,董事鞠喜林先生、蒋承宏先生和欧阳旭先生因工作关系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李东曲才让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曦女士、监事邹晓俊先生因工作关系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郝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罗练鹰女士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除审议上述各项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11、15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2.议案5至议案15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议案9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有:西藏国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藏纳铭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清意诚电气有限公司,以上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因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控股股东参股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故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

  律师:曹务阳律师、陈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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