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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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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4,737,184.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72,918,639.03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730,125,274.1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7,820,944.00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7,946,218.11元。

  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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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全面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秉承“一主一辅”的发展战略,专心致志发展矿泉水产业和园林绿化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方向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的经营宗旨:顺应新时代潮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奉行绿色成就美好生活、贡献决定自身价值的企业文化,以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产业为龙头,以生态修复型园林绿化产业为依托,秉持“一主一辅”产业发展战略,不断“对标·奋斗·超越”,致力于成就国内一流上市企业,努力打造发展方向清晰、管理规范科学、经济效益优异、社会声誉良好的绿色产品与人文环境引领者形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以及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和苗木种植销售、木材产品业务、进口木材贸易及定制家居业务等。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矿泉水业务和园林业务在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等环节中均有自已的专业团队,产业链相对完整。

  1、公司核心业务矿泉水的经营模式为“生产+研发+营销+战略合作”:公司拥有核心生产基地和水源矿权,自建营销团队,同时与成熟的营销网络经销商进行战略合作。

  2、公司的园区园林业务采用了传统施工承包模式与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商业模式和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有效的提高了业内知名度及市场份额。

  (三)行业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相关内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187.59万元,同比5,540.25万元,增加3.58%;实现营业利润-140,322.85万元,同比减少147,517.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8,473.72万元,同比减少152,671.55万元;每股净资产1.96元,每股收益-2.07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股权收益权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项目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注:主要是由于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尚未结算的工程款在存货中核算产生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首次执行日,对公司财务报告中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无影响。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2019年8月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上述准则。执行上述准则后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1户,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董事长:姜长龙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5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29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19] 1122号),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其中公司获得财政贴息资金7,216.00万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5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3人,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4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监事会对董事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非表决事项)

  3、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9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4,737,184.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72,918,639.03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730,125,274.1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7,820,944.00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7,946,218.1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4号《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事务所及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5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6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2020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并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7号《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2020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8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说明

  关联董事李萍女士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9号《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60号《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决议事项第1、4、5、6、7、8、10、11、12、13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20-053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贵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4人,以视频方式参会监事1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规则,公司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对所涉及的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事务所及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2020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020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事项第1、3、4、5、6、7、8、9、10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20-05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2019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4,737,184.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72,918,639.03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730,125,274.1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7,820,944.00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7,946,218.1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利润分配应达到的条件之一是“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9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情况

  2020年6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55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事务所及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3.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4.法定代表人:李尊农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

  6.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8年度完成3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9.人员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31人,注册会计师817人,一年内增加注册会计师1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37人。全所从业人员2086人。

  10.业务规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09,163万元,净资产30,637万元,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5家,收费总额3,461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744,387万元。

  1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崔静欣、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丽华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六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静欣: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5年,先后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丽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13年,先后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待本次审计工作立项后再确定质量控制复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与上期持平。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全部法人企业,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的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事务所及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该事项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20-05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8,161,267.30元,其中: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307,590.41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573,237.2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65,384.99元;计提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215,054.61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68,161,267.30元。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上述减值准备。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 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5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6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长龙、王尽晖、孙颖奇、李萍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0年6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并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森工集团、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树平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注册资本:50,55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为:森林抚育、森林管护、森林采伐、植树造林;经营木材、锯材、人造板、木质家具、百叶窗、地板等各种木制品(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林化产品,林业副产品、山野菜、森林菌类、林副土特产品,金属材料、五金化工产品、建材、普通机械、矿产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汽车租赁;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所需的设备材料;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中药材种植;煤炭经营;钢材、粮油收购和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以下由子公司凭许可证经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苗木经营、经济动植物养殖、国内外旅游服务、电子商务、非融资性担保、保险代理、典当、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人员(不包括海员)、食品加工、健康保健养老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216,254,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7%,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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