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监事洪杰以外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监事洪杰先生未出席监事会,未对相关议案和报告发表意见。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365,774.7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31,134,107.08元,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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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主要为国内数字化营销及国外数字化营销。
1、博雅科技
(1)营销托管
数字媒体广告主要是广告主通过互联网媒体、智能手机来进行推广的方式,和传统媒体相比,数字媒体更加注重广告效果。数字媒体主要针对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个人电脑人群的精准营销。数字媒体根据用户的日常浏览行为、搜索关键词广告信息等内容进行人群定向,让广告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发给合适的人群。
广告主提出互联网媒体广告需求后,博雅科技代其进行账户开立,并为其提供在数字媒体平台的营销账户的管理服务,具体包括:媒体选择、优化模型、预算分配、账户重组/扩展以及下单执行等服务。博雅科技通过对互联网媒体广告进行选择优化、投放渠道管理、质量度优化等,最终实现广告精准展示、品牌曝光。
(2)大数据营销软件
博雅科技大数据营销软件“业绩大师”,主要通过打通各种营销渠道、客户转化、客户生命周期数据管理,实现“营”和“销”的数据流、信息流的整合,开发出中国首批大数据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系统(Customer Life Management System)。该款软件有效帮助企业实现营销数字化、数据化、智能化。
(3)营销服务
是指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基于营销、数据的专业的服务解决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类别:
①搜索营销服务(简称SEM):博雅科技独创的优化7步法,包括为客户提供营销定位、精准托词、智能分组、吸精创意、时效匹配、敏捷竞价、科学优化等。
②数据服务(简称DS):依托博雅科技的大数据能力,为谷歌、百度、腾讯、阿里等平台级企业和人工智能高科技公司提供搜索优化、算法训练、智能机器人训练、自然语言分析、精准营销、多类型数据审核等全系列数据服务。
③网络公关(简称EPR):立足博雅科技2008年成立至今所积累的SMO(社化媒体优化)经验,结合品牌企业的营销需求,帮助传统品牌企业、互联网创新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企业更好的进行品牌宣传,提升PR(公关)效果,最终实现在线营销ROI(投资回报率)的提升。
④SMO(Search Media Optimization)搜索媒体优化:基于搜索的口碑营销,通过网站优化seo、舆情维护、品牌内容植入,通过多层次口碑内容策划、创建、提升品牌在网络中的美誉度,打造品牌良好形象。
⑤SMC(Social Media Center)社会化媒体营销中心:以原生内容为核心,依托博雅科技强大的媒体资源和技术支持,通过事件营销、ip营销、短视频营销以及精准的品牌口碑营销,让品牌成为热点事件,打造良好品牌口碑。
⑥IMC(Integrated Marketing Center)整合营销:作为大数据智能营销领导者,博雅科技建立了天罡DSP,独创“DMP+移动DSP”投放模式。对接国内外多个个广告交易平台(AdExchange),实现覆盖全球的基于“人群定向”的广告投放;并创立了属于自己的一站式服务流程,针对投放的每一个环节都对自己做出了高要求:消费者洞察、方案建议、投放优化、数据洞察和经验总结。
2、云克科技
(1)精准营销服务
精准营销服务是云克科技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对互联网用户的网络浏览行为进行跟踪分析,从而根据分析结果对互联网用户进行精准识别,准确、高效、经济地为广告主在搜索引擎媒体及移动媒体等平台上进行精准的广告投放,同时向特定用户推送需求度较高的商品和服务。
云克科技精准营销服务以CPC计费模式为主,具有用户可知、投放可控、效果可知的特点,使客户更直观了解广告投放的ROI(投资回报率)。云克科技在提高广告投放效果的同时,根据投放媒体平台的不同特质,为客户提供综合的搭配与优化建议,以及媒体投放效果监测服务。
(2)效果营销服务
效果营销是根据广告主的要求,通过在移动互联网网站、移动浏览器、移动应用市场、APP客户端等移动数字媒体以及搜索引擎媒体等多种媒体渠道投放广告,面向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用户,实现APP下载、注册、安装、激活或购买行为的营销方式。
云克科技效果营销服务业务以CPA或CPI计费模式为主,以APP的下载、注册、安装、激活或购买数量为效果导向,通过整合多种媒体渠道,为广告主在Andriod和iOS平台上提升用户使用数量。
(3)品牌广告服务
品牌广告是以对商品和企业形象的分析为基础,制定针对性的品牌形象广告投放策略,让投放营销策略与客户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相符,通过云克科技合作优势移动媒体渠道提供的众多优质展示类广告资源进行品牌广告投放,帮助客户提升品牌形象,并使消费者对客户品牌产生信赖。
云克科技品牌广告服务业务以CPT或CPM等计费模式为主,为广告主制定展示策略及展示内容,在媒体广告位进行品牌展示及品牌曝光,提升消费者对客户品牌的依赖度。
(二)博雅科技及云克科技主要经营模式
(1)博雅科技采购、销售等经营模式
A.采购模式
博雅科技采购模式主要分为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为“以销定采”形式。一旦和客户确定了合作,博雅科技根据合作的协议向对应媒体下单。媒体形式、广告时间段、推广地域等和广告主签订的协议基本一致。
另一种方式为“媒体包断”的形式,博雅科技和数字媒体洽谈,以一定的价格买断广告资源。
B.销售模式
博雅科技的销售模式主要为建立专门开拓新客户的顾问式销售团队,通过电话、互联网推广等方式与有数字媒体广告需求的广告主进行意向洽谈,或者在已有的营销托管业务客户中,发掘新的服务机会。
(2)云克科技采购、销售等经营模式
A.采购模式
云克科技主要采购模式为以销定采和以采定销两种模式。以销定采模式下云克科技根据销售合同采购一定期间内的特定媒体资源。以采定销模式下,针对部分优质或者有潜力的媒体,云克科技处于抢占流量入口,保证广告主投放需求得到满足的战略考虑,会采取包断的形式。
B.销售模式
云克科技主要客户来源于潜在客户自主挖掘、老客户续约和老客户转介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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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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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主要系上海钰昌从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将亿美汇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所致。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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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实现全年营业收入2,271,048,109.96元,与 2018年同比减少24.76%,实现利润总额
-1,573,835,541.2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1,568,527,024.24元,与2018年同比增减少1,392.3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5、金融工具列报要求相应变动。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调整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调整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8、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9、增加利润表项目“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无须进行追溯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2户,减少2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临2020-026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6月30日停牌1天;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7月1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中昌”、股票代码“600242”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中昌数据”变更为“*ST中昌”;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42”;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7月1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因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6月30日停牌1天,7月1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提示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有效化解风险,保持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诉讼相关事项
公司就亿美汇金事项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分别提起解除亿美汇金股权转让交易诉讼及股东知情权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相关诉讼申请,并已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将从以下方面采取下列措施:
(1)积极与各银行及债权人达成展期和分期还款协议;
(2)处置金融资产,盘活现金流;
(3)积极寻求多种融资方式;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四款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兰野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11楼
(三)咨询电话:021-31773723
(四)传真:021-31773727
(五)电子信箱:investor@zhongchangdata.com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2020-027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在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7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厉群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365,774.74元,公司2019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报报告更正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报报告》及正文,现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需要对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修订,修订后2020年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 。
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克科技公司的审计报告,其业绩情况如下: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云克科技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董事会认为云克投资、厉群南已完成云克科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业绩承诺事项。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厉群南先生、黄启灶先生、叶伟先生、薛玮佳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忻展红先生、李春华女士、陆肖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春华女士目前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第十条规定,李春华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 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0-029)。
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0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厉群南,男,1982年4月出生。中南大学本科,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曾任北京点信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现任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黄启灶,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东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上海交通大学EMBA。曾任佛山三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杭州三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昌海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伟,男,1977年出生,南昌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管理部经理、审计管理部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审计总监。
薛玮佳,女,1985年出生,南京审计学院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公司审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忻展红,男,1949年出生,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英国Lancaster大学管理学院运筹学系任客座研究员,现任北京运筹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运筹学学会会员、ITC/CIC中国分会ISTN的技术委员会委员、北京通信学会经济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通信技术经济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邮电大学运筹学、系统模拟等领域教授。
李春华,女,1974年生,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曾任上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经理。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陆肖天,男,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董事。现任杭州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和佳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临2020-028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7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各位监事及参会人员。监事邬海波先生为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洪杰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未与其取得联系。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365,774.74元,公司2019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钱乾先生、王丽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在监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 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乾,男,1985年出生,曾任招商银行媒体关系督导、ebay中国渠道负责人、微软在线华东销售总监、趣头条大客户总监,现任北京博雅立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王丽媛,女,1987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至今担任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分公司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临2020-029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2019年公司应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1,546,827,677.97元,具体如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101,491.06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40,997,573.61元、商誉减值准备 888,728,613.30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58,099,064.67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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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以及客户经营不善款项无法收回;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将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上海钰昌2019年度财务报表中将长期股权投资6.38亿列示于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1)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本报告期商誉减值准备如下:
单位:元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和利润总额的相应减少。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2020-03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2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0日
至2020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二)登记时间
2020年7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11楼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兰野
电话:021-31773723
传真:021-31773727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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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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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临2020-031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博雅立方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2251.43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暂不产生相关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4月28日发布《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8),披露了上海菲索广告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博雅立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立方”)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上海菲索广告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相关服务费及违约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述案件【(2020)沪0105民初7083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上海菲索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公司及子公司博雅立方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缴纳案件受理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上海菲索广告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原告上海菲索广告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暂不产生相关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临2020-032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款6.38亿元及相应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事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晶,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B楼 DX175室
被告一:银码正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博雅,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64号17-27号院208号
被告二:北京君言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军,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3号楼2012室
被告三:北京亿美和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博雅,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1号楼5层-925号
被告四:博雅,男,身份证号:110101********0517,住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65号
被告五:北京合丰有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国清,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楼C座803室
被告六:北京海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宏,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107号21幢321室
被告七:北京静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勇燕,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705室
被告八: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涛,住所地: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3层
被告九:天津燕山航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甫,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4室-38
被告十:北京云色天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晓桦,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号-E011
被告十一:王秀英,女,身份证号:130202********1228,住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煤医里文华楼16楼2门6号
被告十二:刘兰秀,女,身份证号:110108********1823,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蓝旗营8号楼605室
被告十三:陈学军,男,身份证号:440105********0011,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70号大院28号901房
被告十四:陈君昊,男,身份证号:510203********0813,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革新村19号附23号
被告十五:王立羽,女,身份证号:220204********2726,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平翔路2号院2楼4单元4号
被告十六:白洁,女,身份证号:152529********0020,住所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东营街6组34号
被告十七:江万江,男,身份证号:410184********2514,住址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槐街6号附1号
被告十八:罗海鹰,女,身份证号:430104********4624,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世纪滨海花园8栋10E
被告十九:王会香,女,身份证号:232601********0222,住址为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兴安街十一委二组
被告二十:董广,男,身份证号:110108********9313,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3号院19楼506室
被告二十一:白莉,女,身份证号:110102********1149,住址为北京市顺义区阿凯笛亚庄园9号楼-1至3层902
被告二十二:高艳蓉,女,身份证号:150102********0029,住址为北京市宣武区红居街1号楼1805号
被告二十三:邵冰,女,身份证号:230805********0649,住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草桥欣园一区6楼4门1101号
被告二十四:王莉莉,女,身份证号:110102********2720,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内1号塔楼1107号
被告二十五:陈昶,男,身份证号:350102********0336,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五区2号楼3门603室
被告二十六:邬锦妹,女,身份证号:362222********0020,住址为江西省高安市桥南路548号
被告二十七:彭淑君,女,身份证号:513231********0020,住址为四川省阿坝县阿坝镇大甲康
被告二十八:李鹏,男,身份证号:110105********0099,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11楼3门23,24号
被告二十九:李晓虹,女,身份证号:110107********0364,住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东里35栋22号
诉讼请求内容: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系列协议;
2、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股权转让款6.38亿元及利息(自2018年10月8日之日起至被告实际全额返还股权转让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律师费20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系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1月30日,原告同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二现已更名为“北京君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一”和“被告二”既为业绩承诺方,又为股权转让方,故合称为“业绩承诺转让方”)、被告三(“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合称为“业绩承诺方”)以及被告五至被告二十九签署了《关于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原告以现金6.38亿元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美汇金”,原名为北京亿美汇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55%股权。
2018年6月4日,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原告向被告五至被告二十九全额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2018年9月20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签署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以下简称“《安排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中支付股份价款和购买股票的相关安排进行了调整。原告已于2018年10月8日按照《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将股权转让款足额支付给被告一、被告二。
上述系列协议签订后,被告存在以下违约情形:
(一)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未按约定配合原告办理相关股份质押业务。
2018年1月30日,原告已与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签订了《股票质押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需将所持亿美汇金全部股份质押(出质)给原告或原告指定的主体。截至目前,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尚未按照《股票质押协议》要求配合原告办理相关质押业务。
(二)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未按合同约定增持股份及锁定约定。
按照《安排协议》第3条第(1)款之约定被告一、被告二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以合计不低于5,8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截至目前,被告一、被告二尚未购买上述股票并锁定,被告三作为业绩承诺方对被告一、被告二的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被告四作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的保证人,对被告一、被告二的违约情形承担连带责任。
(三)被告一至被告二十九违反协议约定,禁止原告对目标公司亿美汇金后续经营管理。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12.4、12.5条约定:亿美汇金应改选公司董事会,改选后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董事由原告委派或推荐,董事长由原告委派或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亿美汇金经营管理层在亿美汇金董事会领导下运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原告及亿美汇金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及不影响亿美汇金的原有有效经营模式的前提下,原告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亿美汇金的财务总监由原告负责推荐人员,经亿美汇金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违约情形:为加强对目标公司亿美汇金的管控力度,2019年10月底,原告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对目标公司亿美汇金董事进行更换,并分别于2019年10月22日、11月11日和11月25日,提请召开了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选董事、选举董事长、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会议的召集程序及内容均符合法律及章程的规定。原告委派的3名董事会成员,更换后的新董事会成员分别为厉群南、王丽媛、何永祥,董事会选举厉群南为董事长。亿美汇金实际控制人兼总经理博雅先生以流程不规范为由对决议的效力不予认可。
现任董事会成员厉群南及王丽媛现场检查亿美汇金生产经营情况遭到现经营管理团队的拒绝,后多次与亿美汇金原实际控制人,现董事、总经理博雅电话及邮件沟通,博雅以各种理由进行拒绝。同时,亿美汇金管理层多次拒绝原告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开展预审工作,导致原告的母公司中昌大数据股份公司2019年预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以上事项已严重造成原告及其母公司中昌大数据股份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对于被告的上述违约情形,原告曾多次尝试与被告的沟通协调,并于2019年10月22日正式向被告出具律师函。被告至今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现已向法院申请相关财产保全措施,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临2020-033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徐超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徐超杰先生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徐超杰先生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和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了2020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厉群南主持,经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投票表决,大会选举金琳洁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金琳洁女士简历如下:
金琳洁,女,1995年生,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财务管理部,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财务分析经理。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及子公司失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相关内容详见《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及子公司失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补充说明。公司已于前期发布《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20-010)。目前,由于会计师和公司近期主要进行公司年审和年报编制披露工作,《问询函》回复计划时间推后,部分问题涉及的细节事项需公司进一步核实确认,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正协调各方加快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于2020年7月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