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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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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35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20年6月22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6月28日15: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人数6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均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铝锭、铝产品、镁产品、阳极碳块、碳素制品及相关产品、金属产品、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高纯铝的研究、生产、销售,铝土矿的开采,氧化铝的生产销售,装卸及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最终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范围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修改经营范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有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2号),核准公司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鸿、曾益柳、潍坊聚信锦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信泽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物暾澜(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十三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浚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润泽万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祥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万林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共计3,385,446,614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3,385,446,614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888,526,637元,股份总数变更为3,888,526,637股。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有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经营理念及发展战略等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发生相应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有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经营理念及发展战略等将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提名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吴细华先生、梁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曾超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曾超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曾明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曾益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吴细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梁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李书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刘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洪茂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书锋、刘亚、洪茂椿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7月16日14:00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8)。

  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指《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 曾超林简历

  曾超林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新加坡居留权。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宜昌长江工人、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0年4月至今任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2017年6月整体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2日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鸿、曾益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完成后,曾超林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302,061,58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77%;曾超林系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曾超懿系兄弟关系,与曾明柳、曾益柳系姐弟关系,与吴细华曾经存在姻亲关系,与梁洪波系姻亲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曾超林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曾超林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 曾超懿简历

  曾超懿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新加坡居留权。1993年7月至2017年2月先后任职邵东铝业、湖南省双牌铝厂、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2002年4月至今任上海双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今任上海锋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历任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天山铝业董事。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2日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鸿、曾益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完成后,曾超懿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393,778,36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13%;曾超懿系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曾超林系兄弟关系,与曾明柳、曾益柳系兄妹关系,与吴细华曾经存在姻亲关系,与梁洪波系姻亲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曾超懿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曾超懿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 曾明柳简历

  曾明柳女士: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新加坡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省邵阳城市学院,中专学历。1992年9月至2006年3月先后任职于邵东铝业、湖南省双牌铝厂、宜昌长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监事、董事长;2010年4月至今任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今历任天山铝业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2日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鸿、曾益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完成后,曾明柳直接持有公司170,331,15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38%;与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曾超懿、曾超林系兄弟姐妹关系,与曾益柳系姐妹关系,与吴细华曾经存在姻亲关系,与梁洪波系姻亲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曾明柳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曾明柳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 曾益柳简历

  曾益柳女士: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2年7月至2010年7月任宜昌长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新疆天足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2012年6月至今历任天山铝业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2日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鸿、曾益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完成后,曾益柳直接持有公司157,228,75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4%;与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曾超懿、曾超林系兄弟姐妹关系,与曾明柳系姐妹关系,与吴细华曾经存在夫妻关系,与梁洪波系姻亲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曾益柳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曾益柳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 吴细华简历

  吴细华先生:1962年2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本科学历。1983年7月至2001年8月在航天科工集团中国三江航天集团一中、集团团委、党委组织部、三江雷诺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政治教师、政教处主任、集团团委书记、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三江雷诺公司党委书记;2001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宜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副主任、工委委员;2002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宜昌市点军区区长、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2005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湖北省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中心主任;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历任天山铝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天山铝业党委书记、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2日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鸿、曾益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完成后,吴细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曾超懿、曾超林曾经存在姻亲关系,与曾益柳曾经存在夫妻关系,与曾明柳、梁洪波曾经存在姻亲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吴细华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吴细华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 梁洪波简历

  梁洪波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新加坡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投资经理;2002年10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宜昌长江供销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历任天山铝业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2日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鸿、曾益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完成后,梁洪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曾超懿、曾超系姻亲关系,与曾明柳、曾益柳系姻亲关系,与吴细华曾经存在姻亲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梁洪波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梁洪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7. 李书锋简历

  李书锋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至1990年1月任湖南省宜章县第一中学高中组政治教师;1990年2月至1998年8月任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讲师;2001年8月至2004年8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和长沙卷烟厂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2002年5月至2006年12月兼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任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财务教研室主任;2004年9月至2018年1月任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教研室主任;2012年10月至今任北京源发智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4年8月至今任张家界源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天山铝业独立董事。

  李书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书锋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书锋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 刘亚简历

  刘亚先生:195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至1992年3月历任辽宁大学教师;1992年3月至2000年6月历任中国金融学院副教授、教授;2000年6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天山铝业独立董事。

  刘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亚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刘亚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 洪茂椿简历

  洪茂椿先生:195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10月至1992年2月任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研究员;1992年2月至1993年4月任英国纽卡素尔大学访问学者;1993年4月至1999年5月历任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9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香港理工大学访问教授;1999年11月至2002年7月历任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研究生部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常务副所长;2002年7月至2016年3月历任中科院福建物构所所长、党委书记;2016年3月至今任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学术委员会主任;2017年9月至2020年6月任天山铝业独立董事。

  洪茂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洪茂椿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洪茂椿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3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20年6月22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6月28日16: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监事朱美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经营理念及发展战略等将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刘素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匡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刘素君简历

  刘素君女士:195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至1986年3月历任衡阳锰制品厂会计、主办会计;1986年4月至1991年6月历任衡阳动力配件厂主办会计、财务科长;1991年7月至2010年4月历任衡阳天翔机电总公司财务科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任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8月至今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2017年6月整体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财务负责人、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

  刘素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素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 匡义斌简历

  匡义斌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1997年9月先后任职国营江北机械厂教师、团委书记、行政后勤处处长、厂工会副主席、第二分厂厂长;1997年9月至2003年5月任湖北航天建筑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3年6月至2015年9月,历任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2015年9月至2017年4月任贵州恒达源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任福鑫联投(印尼)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任火星红农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华中区域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职天山铝业,负责外联工作。

  匡义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匡义斌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37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收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该事项现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等将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提名、资格审查和召集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等程序。

  一、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情况

  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吴细华先生、梁洪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书锋先生、刘亚先生、洪茂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换届完成之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董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不再担任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二、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情况

  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刘素君女士、匡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上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同时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会的职务。

  在换届完成之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监事职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均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不再担任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会的职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38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董事候选人曾超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董事候选人曾超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董事候选人曾明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董事候选人曾益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董事候选人吴细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选举董事候选人梁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书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洪茂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选举监事候选人刘素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02选举监事候选人匡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注: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4、议案5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均以议案3是否获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当议案3获审议通过后,议案4、议案5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2、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议案5、议案6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3),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先发彭刚

  联系电话:0576-81670968

  传真:0576-86338769

  电子邮箱:zqb@shimge.com

  2、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新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日期:

  特别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选项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打“√”的候选人。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2020年7月10日,本人(本公司)持有“新界泵业”(代码:002532)股票股,拟参加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39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收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该事项现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等将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均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做出如下变更:

  变更前:泵及控制设备、风机、电机、发电机、空压机及零部件制造,销售。

  变更后:铝锭、铝产品、镁产品、阳极碳块、碳素制品及相关产品、金属产品、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高纯铝的研究、生产、销售,铝土矿的开采,氧化铝的生产销售,装卸及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最终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范围为准)。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2号),公司已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鸿、曾益柳、潍坊聚信锦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信泽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物暾澜(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十三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浚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润泽万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祥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万林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共计3,385,446,614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3,385,446,614元。

  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3,080,023元,股份总数为503,080,023股。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8,526,637元,股份总数为3,888,526,637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发生相应变化,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办理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40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达碳素”)和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天桂”)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2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山铝业拟为全资孙公司盈达碳素30,000万元人民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贷款(流贷)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山铝业拟为全资孙公司盈达碳素2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天山铝业前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则,该事项无须上市公司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盈达碳素、靖西天桂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农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盈达碳素、靖西天桂为天山铝业2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天山铝业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石河子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天山铝业为盈达碳素30,000万元人民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贷款(流贷)提供31,17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天山铝业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天山铝业为盈达碳素2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4日

  注册资本:140842.10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5605236510

  经营范围:铝锭、铝产品、镁产品、阳极碳块、碳素制品及相关产品、金属产品、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氧化铝的生产销售,装卸及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山铝业持有盈达碳素和靖西天桂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天山铝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注:2019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66号

  法定代表人:吴细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098616427K

  经营范围:碳素及碳素制品、炉料制品、保温材料的生产与销售,装卸及搬运服务,电解铝、氧化铝及其它有色金属与黑色金属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山铝业持有盈达碳素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盈达碳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注:2019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盈达碳素、靖西天桂向天山农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中约定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天山农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天山农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二)天山铝业与农发行石河子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农发行石河子分行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3、保证期间: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方式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三)天山铝业与新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最高限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即人民币贰亿元整)、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3、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任何一笔具体业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累计金额为946,476.6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备考报表净资产的75.47%。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不存在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任何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天山铝业董事会决议;

  2、天山铝业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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