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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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云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因受疫情影响,公司董事林云、黄宇、郭东平、周利、石松蕊、马榕文、冯全甫、姜晶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因受疫情影响,公司监事章琪、肖楚标、孟书贤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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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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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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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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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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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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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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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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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季猛、韩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