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2020-临037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和年审会计师积极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对《问询函》涉及的事项逐项地落实、核查。因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还需要履行年审会计师的审核程序。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2020-临039号)。
鉴于《问询函》中所列事项相关细节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公司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