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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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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环保       公告编号:2020-067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少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9)。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环保          公告编号:2020-068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环保          公告编号:2020-069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4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70.51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2月3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环保    公告编号:2020-070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8,66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94,44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10.58%,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0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3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0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朱晓磊

  电话:020-87157941

  传真:020-87157943

  七、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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