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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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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20-04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吴浪先生、袁申鹤先生、吕建中先生、李士岩先生、吴凯先生、独立董事骆公志先生、邓德强先生、张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崔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委员会对增补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副董事长一名,现董事会提请选举吕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博

  崔博,男,1971 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2年3月至2007年4月任职辽宁新阳律师事务所;2007年5月至2013年3月任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2013年4月至今任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崔博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0-04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亮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张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张亮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新任董事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0-05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增补崔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根据《公司章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亮先生任职董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及长期以来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崔博,男,1971 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2年3月至2007年4月任职辽宁新阳律师事务所;2007年5月至2013年3月任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2013年4月至今任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崔博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20-05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孟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孟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原有监事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孟菲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孟菲女士的辞职将在补选的监事就任时方可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孟菲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推荐王栓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孟菲女士任职监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及长期以来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栓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交通银行襄阳分行;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任职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至今任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王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20-052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2号A栋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宋磊先生、孟菲女士、陈圣先生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孟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孟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推荐王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栓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交通银行襄阳分行;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任职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至今任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王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20-05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基本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节能,股票代码:000820)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24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一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1 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二、其他风险提示

  1、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针对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2、公司2018、2019年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2019年经审计经净资产为首次为负。若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继续为负,或者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崔博先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相关条款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

  3、经审阅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后认为,崔博先生工作表现良好,具备履行董事职务所需的企业管理、财务和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胜任所担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5、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对该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崔博先生的任职聘任,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签字:骆公志    邓德强    张杰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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