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3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袁志敏先生持有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140,491,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39%。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袁志敏先生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56%(详见公司临2020-08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志敏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39%。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收到袁志敏先生发来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袁志敏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结束。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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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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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6/29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0-3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袁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2039%减持为4.999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6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袁志敏先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袁志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3号办公楼6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持有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43.SH)19.83%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袁志敏先生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56%(详见公司临2020-08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志敏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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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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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志敏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3号办公楼6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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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袁志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3号办公楼6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持有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43.SH)19.83%的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袁志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140,491,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5.203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袁志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1349872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袁志敏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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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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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交易事实发生之前起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巨化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文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袁志敏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袁志敏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袁志敏
签字:袁志敏
日期:2020年6月2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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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袁志敏
签字:袁志敏
日期: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