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5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0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冯儒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的143.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悦良、陈宏哲、于清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39,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149,019,518股变更为1,147,580,518股,注册资本将由1,149,019,518元变更为1,147,580,518元。
同时,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以及公司并购重组后业务范围不断延伸,原《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已不完全适应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前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更名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悦良、陈宏哲、于清池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办法》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产损失确认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资产损失确认与核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更名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制定《公司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废止原《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5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2020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的143.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5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4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3.9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文件。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5月8日起至5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5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0月10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860.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文件。
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5、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7、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8、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在2017年-2019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系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
■
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均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920,421.25元,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的第三次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目标。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的143.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同上年4.492元/股,不作调整。
3、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3.90万股,占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6.72%,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3%。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6,463,988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147,580,518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的143.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对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的143.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5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4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28个公司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废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公司将主要修订原因及修订列表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一方面,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对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前述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另一方面,公司现有的部分制度是2008年股改时起草制定的,且公司近几年进行了多次并购重组,公司产业链不断延伸,涉足的业务领域和覆盖的市场区域不断增加,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已不完全适应公司当前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亦不能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
二、修订依据及主要修订制度列表
基于上述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公司本次具体修订、新增、废止的制度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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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5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4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39,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149,019,518股变更为1,147,580,518股,注册资本将由1,149,019,518元变更为1,147,580,518元。因此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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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变动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5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7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9:15至2020年7月14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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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7月13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00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9:15至2020年7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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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0年7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