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6月24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38,996,7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066%。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8,020,3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5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976,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3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9,572,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9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共7个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4,085,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34%;
反对票14,88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13%;
弃权票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33,76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0%;
反对票5,20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8%;
弃权票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33,76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0%;
反对票5,20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8%;
弃权票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4,061,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90%;
反对票14,90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57%;
弃权票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7,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33%;反对票14,90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9%;弃权票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5、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33,76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0%;
反对票5,20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8%;
弃权票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33,76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0%;
反对票5,228,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0%;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24,344,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49%;反对票5,228,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51%;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各项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子议案7.01《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2020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124,316,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721%;
反对票14,93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79%;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39,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96%;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吴潮忠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7.02《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2020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4,081,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27%;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3%;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57,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887%;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子议案7.03《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2020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19,675,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56%;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9%;
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关联股东李丽璇女士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7.04《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2020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19,79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62%;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3%;
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关联股东林瑞波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7.05《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2020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4,081,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27%;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3%;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57,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887%;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子议案7.06《公司董事杨煜俊先生2020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4,057,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83%;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3%;
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关联股东杨煜俊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7.07《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2020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4,057,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83%;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3%;
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子议案7.08《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2020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4,057,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83%;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3%;
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子议案7.09《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2020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4,057,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83%;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3%;
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子议案7.10《公司独立董事陈志勇先生2020年度薪酬》
赞成票524,057,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83%;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3%;
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子议案7.11《公司独立董事陈庆湘先生2020年度薪酬》
赞成票523,0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30%;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6%;
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关联股东陈庆湘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7.12《公司独立董事吴映雄先生2020年度薪酬》
赞成票524,057,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83%;
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3%;
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3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04%;反对票14,915,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3%;弃权票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默、吴斯羿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