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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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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0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股东大会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电话:0531-87069965

  传真:0531-87069902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69,175,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767,750,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407%。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2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9,09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2选举林存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3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4选举田军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5选举赵明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6选举陈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会议选举王振江先生、林存友先生、张伟先生、田军祯先生、赵明学先生、陈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魏士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2选举张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3选举李丰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会议选举魏士荣先生、张宏女士、李丰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02选举高贵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03选举张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会议选举王爱国先生、高贵成先生、张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周斌先生、丁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瑜、张雅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0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当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与会董事一致推选董事王振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张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振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振江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存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林存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林存友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关于聘任王林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林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林洲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 关于聘任赵明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赵明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赵明学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明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赵明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赵明学先生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赵明学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裴仁海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裴仁海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裴仁海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王振江先生,委员林存友先生、赵明学先生。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2.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魏士荣先生(独立董事),委员林存友先生、张宏女士(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3.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张宏女士(独立董事),委员林存友先生、李丰收先生(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4.关于选举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李丰收先生(独立董事),委员田军祯先生、魏士荣先生(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5.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张宏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张伟先生、魏士荣先生(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李文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文佳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2020年6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王爱国先生职务变动担任监事。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王爱国先生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向其所授予的19.00万份股票期权。

  据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3人调整为112人,首次授予部分的期权数量由795.50万份调整为776.50万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股票期权调整及注销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总会计师等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林存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林洲先生、赵明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明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裴仁海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所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

  本次董事会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简 历

  王振江,男,197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权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振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存友,男,1969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中铁十四局集团四公司副总经理,中铁十四局集团沪昆客专湖南段项目经理、中铁十四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

  林存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林洲,男,1970年11月出生,工程硕士学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经理,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林洲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明学,男,1978年9月出生,大学,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职员、业务经理,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

  赵明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1-87069965

  传真:0531-87069902

  邮箱:sdlq000498@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邮编:250021

  裴仁海,男,197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山东高速光控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裴仁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文佳,女,198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公司证券管理部专员、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管理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李文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1-87069951

  传真:0531-87069902

  邮箱:1070986435@qq.com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邮编:250021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0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监事一致推选监事王爱国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2020年6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王爱国先生职务变动担任监事。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王爱国先生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向其所授予的19.00万份股票期权。据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3人调整为112人,首次授予部分的期权数量由795.50万份调整为776.50万份。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将部分期权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监事王爱国先生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0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

  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3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鲁国资考核字[2017]28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3.2018年1月24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5.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3月14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137人授予1008.5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山路JLC1,期权代码:037058。

  7.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7名调整至130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8.5万份调整至963.50万份,行权价格由6.65元/股调整为6.59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注销激励对象赵亚文、傅柏先和李宝金3人合计45.50万份股票期权,并同意公司以2019年1月15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37.56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 2019年2月20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4人授予37.56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山路JLC2,期权代码:037072。

  10.2019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6.59元/股调整为6.52元/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5.52元/股调整为5.45元/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7人调整为119人,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18.00万份调整为852.50万份,注销股票期权65.50万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人调整为118人,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52.50万份调整为845.00万份,注销股票期权7.50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1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80,000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 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8人调整为113人,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45.00万份调整为795.50万份,注销股票期权49.5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52元/股调整为6.4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5元/股调整为5.37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3人调整为112人,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95.50万份调整为776.50万份,注销股票期权19.00万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王爱国先生职务变动担任监事。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王爱国先生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向其所授予的19.00万份股票期权。

  据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3人调整为112人,首次授予部分的期权数量由795.50万份调整为776.5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将部分期权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权益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权益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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