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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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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08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新华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获得豁免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债务获得豁免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08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雪莱          ,证券代码:002076)于2020年6月19日、6月22日、6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柴国生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相关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长施新华增持公司股份事项:2020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董事长施新华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万股,不超过3500万股。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0年6月23日,施新华尚未实施增持。

  2、公司正在与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商谈战略合作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08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债务获得豁免并签署

  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解决债务问题、减轻偿债压力,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推进与部分债权人的债务商谈与重组。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获得豁免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截至2020年6月22日,公司累计与27家债权人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涉及的债务规模(指债务重组前的账面金额)为1,533.93万元,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豁免金额为995.8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9.19%),豁免后需偿还的债务金额为538.12万元。以上债务重组金额,包含公司于前期披露的《关于债务减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中涉及的债务减免事项。协议签署后,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务重组事项,除19.70万元因未到付款时间而尚未支付外,其他债务均已清偿了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债务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由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债务重组协议。

  二、债务重组交易对方的情况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27个债权人,包括26家公司、1家合伙企业,均系公司LED照明、汽车灯等主营业务相关债权人,经公司核实,相关债权人均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

  三、债务重组方式

  因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为便于债务重组顺利进行,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雪莱特”)以货币资金代偿的方式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佛山雪莱特直接向债权人支付豁免后的债务金额,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了结。

  佛山雪莱特代公司偿债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及公司董事长施新华的借款,施新华同意向佛山雪莱特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在借款期限18个月内,施新华不收取任何利息、费用。

  四、债务重组协议

  根据债权人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各债权人、佛山雪莱特协商一致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债权人产生债权债务,公司所欠债权人款项为标的债务,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各方自愿按照约定的折扣比率向债权人偿还标的债务。债务重组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分期向债权人支付协议约定的减免后的债务金额。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除本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外,债权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向公司主张标的债务项下的任何权利。债权人保证不再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实现担保物权或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向公司追索标的债务。如债权人持有未兑付票据的,则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不再主张任何的票据权利;如已背书的,则由债权人承担兑付义务。3、本协议签订后视为各方的全部债权债务一次性、终局性得到解决。公司对债权人所负的任何债务全部消灭。如公司、佛山雪莱特未依约履行,债权人有权就原标的债务主张权利。4、佛山雪莱特代公司向债权人偿还本协议约定的债务,佛山雪莱特代公司付款的视为公司的支付。5、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将持续推进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争取获得其他债权人的债务豁免,并积极履行相应协议,减轻诉讼负担。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与27个债权人实施债务重组,涉及的豁免总金额为995.80万元,上述豁免金额将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履行完成情况确认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对参与本次债务重组并给予债务豁免的债权人表示衷心感谢,公司将在未来的经营发展中以最大的合作诚意予以回馈。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09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目前尚未签订,最终是否签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签订与实施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战略合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紫外线杀菌消毒、LED照明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披露。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拟与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研所医药”)签订《“未来之光”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尚未签订,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1.38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瑞发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周荣,董事长为钟南山。

  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钟南山院士领导的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产学研和成果转化平台主导发展企业,在广州科学城建有25000平方米的“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在佛山南海高新开发区正在建设60000平方的佛山产业基地。呼研所医药是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科学城分中心,是“呼吸健康产业孵化器”(国家级培育)、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科技园(省级)的主体建设单位。呼研所医药以广州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产学研、孵化投资为主,业务包括:医药研发、项目投资、孵化器园区管理、孵化服务、医疗健康服务。

  呼研所医药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呼研所医药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未来之光”是以“智能校园及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系统”为核心,着重解决校园感染防控、减少交叉感染、保障师生健康问题。“未来之光”项目体系:由照明消杀体系、智能体系、隔离防控体系、策划宣传体系、施工布局体系、市场运营体系、售后维护体系构成。具体如下:

  1、照明消杀体系:以雪莱特的主要产品LED及紫外线消杀为主,雪莱特负责照明消杀系统性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整合营销、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运输等。

  2、智能体系:设立新型的数据公司,以云平台总控全国各省市平台,以省市云平台控制区县平台,以区县平台控制学校平台,再由学校平台分别控制班级照明系统、消杀系统、留观室及医务室隔离系统。以上级云平台控制下级平台,做大数据汇总,便于监测与操作控制。

  3、感染防控体系:由呼研所医药协助落实,根据学校留观室、医务室、教室防疫的需求,配置感染防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医用隔离诊台、隔离病床、隔离椅等。

  4、策划宣传体系:由外部专业公司负责,通过广告、视频、网络、软文等各种方式,以专业化的策划、科学合规宣传,加固品牌建设。

  5、市场运营体系:建立完整的全国市场运营体系。通过华北、华东、华南的市场布局,由广东、上海(江苏)、山东等形成由线向面,纵深发展,助力全国教育体系的防疫、保障师生健康工作。

  6、施工布局体系:由雪莱特负责,呼研所医药据需协助,从施工队伍的调配、现场施工的管理、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做到专业化。

  7、售后维护系统:依据智能体系,做到定期检查,报警维修,同时通过区域化管理,专人负责上岗培训、专人负责维护。

  (二)合作目的

  通过“未来之光”项目体系,打造安全健康的智慧化校园,做到以智能红外测温为基础(测温防控),以智能照明、智能紫外消杀为措施(积极消杀),以专业医疗器械隔离传染源为特色(隔离防控),建设智能红外预警、日常照明紫外消杀、积极防护为一体的公卫安全智慧化校园。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雪莱特的权利与义务

  ① 根据合作内容,与呼研所医药共同建立“未来之光”项目体系。

  ② 负责研发、生产符合“未来之光”项目体系相关的照明产品、消杀产品。

  ③ 负责建立云平台公司,做到对每个教室的有效监控。

  ④ 负责建立各个体系,并落实到每个项目中。

  ⑤ 建设“智能消杀校园”系统的控制后台,生产红外、照明、消杀的灯具及成套设备。

  ⑥ 具体负责教育系统的业务开发,组织宣传活动、营销活动。

  ⑦ 呼研所医药优先作为雪莱特的紫外线灯的采购商。

  2、呼研所医药的权利与义务

  ① 根据合作内容,协助雪莱特共同建立“未来之光”项目体系。

  ② 安排下属感控技术专项公司积极配合雪莱特项目总体规划需求、优惠价格提供系统的专业传染隔离防控器械,并提供相应的培训。

  ③ 积极开展关于合作项目的宣传、营销活动。

  ④ 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提供科研理论指导。

  ⑤ 积极推进产学研平台创新成果转化。

  (四)项目计划时间表

  2020年7月底前,完善“智能校园及卫生安全防护系统”,相关产品可批量供应,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运营。首先以上海地区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

  (五)其他

  各方根据未来之光项目推进情况,适时组建项目公司专项运作,促进智能校园卫生防护系统的建设与运营,如发生未约定事宜,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当前以“紫外线杀菌灯”为经营重心,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未来之光”项目,系公司以核心产品紫外线杀菌灯为基础,集成LED照明、智慧控制、红外线感应等技术,在2020年重点推进的经营项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公司与呼研所医药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双方资源,通过新品研发、平台建设、体系搭建、培训运营等方式,在智能校园及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系统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进“未来之光”项目和业务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紫外线杀菌消毒、LED照明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披露。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目前尚未签订,最终是否签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签订与实施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未来之光”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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