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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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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渠道将从2020年6月30日起,对注册登记在本公司的以下开放式基金产品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9758,以下简称“本基金”)

  二、转换费率

  自 2020 年6 月30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本基金的,转换申购补差费享受0.1折优惠。转入本基金的,转换申购补差费免予收取。

  三、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2018年11月1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四、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公告

  一、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ETF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次涉及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基金为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74,场内简称:“央企创新”)和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5150,场内简称:“国企富国”、扩位    证券简称:“一带一路ETF”)。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提方法如下:

  “(1)当E小于或等于100亿元

  H=E×年费率A/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费率A=万分之三。

  (2)当E大于100亿元

  H=【100亿元×年费率A+(E-100亿元)×年费率B】/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费率A=万分之三,年费率B=万分之二。

  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金额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设下限。”

  2、本次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收费下限自2020年第三季度起适用。上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按照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进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公告仅对指数许可使用费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各基金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联证券为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0年6月24日起,上述渠道开始代理销售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847),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渠道办理开户以及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站: www.glsc.com.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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