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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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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0-043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5楼瑞茂通会议室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燕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赵建国先生因工作及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菊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高磊先生和财务总监刘建辉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瑞茂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瑞茂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瑞茂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85,994,213股,已回避表决。

  2、议案8、议案14和议案16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林、李梦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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