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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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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12849   债券简称:19牧原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秦英林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名59,代表74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337,453,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68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39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272,094,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24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名,代表35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5,359,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3,155,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河南大统律师事务所张国印、王俊山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3,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5,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11,691,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9,098,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秦英林、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钱瑛、曹治年、秦牧原、苏党林、徐玉梅、薛玉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境外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4,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4,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3,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5,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4,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4,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4,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3,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5,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3,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5,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37,452,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154,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南大统律师事务所张国印、王俊山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河南大统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河南大统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 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大统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9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01

  债券代码:112849 债券简称:19牧原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20股。

  本次回购计划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747,575,764元减少至3,747,565,14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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