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9-037)。
现对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1、公司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购买了1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9 年第 6344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174天;
(4)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31日;
(5)产品到期日:2020年6月22日;
(6)产品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80%/年或 3.75%/年;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回本金1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1,811,506.85元。
2、公司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购买了2份9,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产品,共18,000万元。产品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3710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5个月零23天;
(4)产品成立日:2019年12月30日;
(5)产品到期日:2020年6月22日;
(6)产品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80%/年或 3.90%/年;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回本金18,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3,287,000元。
上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临2020-001)。
3、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购买了29,5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年第2期I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171天;
(4)产品成立日:2020年1月3日;
(5)产品到期日:2020年6月22日;
(6)产品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0%/年— 4.12%/年;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回本金29,5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5,670,847.23元。
上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临2020-002)。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生额为20.75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三、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回单;
3、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