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程隆棣先生、王瑞先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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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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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7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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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8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2.10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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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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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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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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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7、关于相关承诺主体作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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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9.01关于引入沈卫锋先生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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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9.02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引进战略投资者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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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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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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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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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房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19元/股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4,876,66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96,339,113股(含本数)
一、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前的总股本766,643,5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331,485.84元,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9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0年6月22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22日实施完毕。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 调整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不超过94,876,660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5.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
依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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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价格调整方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调整方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二)调整后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19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5.27元/股-0.08元/股﹦5.19元/股
2、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4,876,66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96,339,113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后,各认购对象认购情况调整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3
债券代码:113525 债券简称:台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5 转股简称:台华转股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公司已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台华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台华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前次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联合评级,评级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
联合评级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台华转债”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