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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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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届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

  暨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持股5%以上股东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百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579,454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2.82%(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本减持计划期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

  2020年6月23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吉百顺《关于减持“洁美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2020年6月19至2020年6月23日,安吉百顺通过大宗交易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13,200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411,329,479股的1%,且本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安吉百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13,2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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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股东安吉百顺减持股份来源为洁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安吉百顺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且本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票数量过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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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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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如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洁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安吉百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减持计划,本减持计划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

  (四)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安吉百顺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六)本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安吉百顺出具的《关于减持“洁美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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