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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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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15至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旭恩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463,571,6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4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61,186,5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8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38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18%。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旭恩先生主持,公司的现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吴必胜先生、董事杨其新先生因故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2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01%;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234%;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2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01%;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234%;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2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01%;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234%;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222,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32%;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99%;弃权4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65%;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66%;弃权4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769%。

  (五)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195,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75%;反对1,97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7%;弃权4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75%;反对1,9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956%;弃权4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769%。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2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01%;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234%;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222,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32%;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99%;弃权4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65%;反对1,94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66%;弃权4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769%。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19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71%;反对2,37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78%;反对2,37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意见:高乐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0年6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容。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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