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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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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518,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1.8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2,729,590.98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842,051,665.89元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120,518,161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518,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4.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518,16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0,777,241股。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3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7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2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7月3日。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 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80,777,241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4.8417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罗瑞发、刘咏平、杨成、王明宽、李娜、李朝莉承诺:“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金溢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金溢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金溢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股东王丽娟于2018年1月就与罗瑞发离婚股份分割等事宜签署相关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金溢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金溢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金溢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1.80元/股。2017年10月,公司实施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1.60元/股;2018年7月,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1.30元/股;2019年7月,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1.24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2.71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数量等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18-20层

  咨询联系人:郑映虹、冯卓琛

  咨询电话:0755-26624127

  传真电话:0755-86936239

  十、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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