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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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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5月9日证监许可【2019】89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8月1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为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ETF”或“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ETF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及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宗友

  设立日期:2004年12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齐岩

  电话:(010)68779666

  传真:(010)68779528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宗友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全胜先生,硕士,董事。历任内蒙古证券包头九原区证券服务部经理、内蒙古证券包头昆区证券服务部经理、恒泰证券区内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恒泰证券包头钢铁大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恒泰证券临河胜利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恒泰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恒泰证券总裁助理兼经纪事业部总经理、恒泰证券副总裁。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项琥先生,硕士,董事。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分公司、中信证券天津证券业务部经理、天津协通咨询中心国债服务部副经理、天津未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业务部总经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翟晨曦女士,经济学博士后,董事。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投资业务局、评审三局项目经理、国家开发银行资金交易部交易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天风国际董事局主席、恒泰证券联席总裁。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胡湘先生,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处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刘成伟先生,法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顾问。现任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杨淑飞女士: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结算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秘、副总裁,华浩信联(北京)科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浩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房宝信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别冶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学士。十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日报》财经记者,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媒体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宗友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全胜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

  4、基金经理

  邓岳先生,信息与信号处理专业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北京红色天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投资经理,盈融达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6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刘全胜先生;成员:投资副总监于泽雨先生、投资副总监姚秋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监赵强先生、研究部总监张霖女士、基金经理付伟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523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张宗友

  电话:010-68779666

  联系人:陈静

  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2)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唐文勇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 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电子邮件:xuej@dtsbc.com.cn

  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400-196-6188 ,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客服电话:95399

  公司网址:www.xsdzq.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95587

  网站:www.csc108.com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栋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屠彦洋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2号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李婷婷

  客服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xinlande.com.cn

  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fund.10jqka.com.cn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胡凯隽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1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磊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7)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电话: 400-012-5899

  联系人:李艳

  公司网站:www.zscffund.com

  18)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仲甜甜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联系人:刘洋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何雪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2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2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 400-8188-000

  联系人:马林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2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刘梦轩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宗友

  电话:023-63711923

  传真:023-63710297

  联系人:陈猷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11层

  法定代表人:刘贵彬

  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注册会计师:吕金保、姜明明

  经办人:姜明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不参与目标ETF的投资管理。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有如下两种方式: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做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结合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合理判断利率趋势,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基金资产。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分散化投资、行业分布等因素,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把握市场交易机会。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是本基金目标ETF的标的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

  注: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债券投资;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债券投资;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权证投资;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1)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注: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8月14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2、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8月14日至2020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于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2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信息。

  (五)在“六、基金的募集”中,更新了基金的募集信息。

  (六)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信息。

  (七)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八)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数据,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九)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9年6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9年6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9年半年度最后一日交易日资产净值的公告

  3、2019年7月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4、2019年7月11日 关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华丰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5、2019年7月12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6、2019年7月19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7、2019年7月20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新时代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8、2019年7月26日 关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9、2019年7月26日 关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10、2019年8月15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1、2019年8月24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12、2019年9月12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3、2019年9月2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4、2019年10月1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9年10月24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16、2019年11月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17、2019年12月13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8、2019年12月13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更新)

  19、2020年1月1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20年1月2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1、2020年1月20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

  22、2020年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在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3、2020年3月2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4、2020年3月26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

  25、2020年3月27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26、2020年4月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7、2020年4月1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28、2020年4月21日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

  29、2020年4月2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30、2020年4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24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华普益”)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6月2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泛华普益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泛华普益协商一致,自2020年6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泛华普益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如下:

  ■

  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泛华普益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泛华普益的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泛华普益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泛华普益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泛华普益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2、泛华普益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泛华普益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元人民币。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泛华普益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基金转换业务交易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采取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及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请参考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方不满足上述状态要求,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基金转换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转入基金。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9、当投资者将持有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转出相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10、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四、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6月29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泛华普益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泛华普益申购我司上述适用基金(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泛华普益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泛华普益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泛华普益所有。

  3、上述申购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以泛华普益公告为准。

  4、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puy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98866)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6)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 年 7月2日)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7)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本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ncfund.com.cn。

  (8)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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