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34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
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道之”)
●增资金额: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9,493,300元和自有资金5,174元向子公司上海道之增资,另一股东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得利”)拟向其同比例增资801,526元
●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道之进行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106,694.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493,305.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1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26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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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情况
1、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59,493,300元和自有资金5,174元对上海道之增资,上海道之另一股东浙江兴得利将对上海道之进行同比例增资801,526元,增资额将全部进入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IGBT模块扩产项目。本次增资前后上海道之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
2、浙江兴得利为公司董事陈幼兴持股100%的企业,且持有公司29,294,3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090%,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20年6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幼兴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适用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四、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浙江兴得利为公司副董事长陈幼兴持股100%的企业,且持有公司29,294,3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09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浙江兴得利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044302283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幼兴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祝场祝兴路4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棉花加工;棉花收购;纺织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兴得利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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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度营业收入17,782万元,净利润4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5,256万元。
五、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059383050W
成立日期:2013年1月4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幼兴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清能路8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环保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IGBT芯片的设计与IGBT模块的生产,半导体芯片、元器件的设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道之总资产25,351.64万元,负债15,174.45万元,净资产10,177.19万元。年度营业收入35,700.16万元,净利润6,047.45万元。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上海道之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上海道之与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和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增资款项将专门用于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八、相关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是与关联法人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是与关联法人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35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148.0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106,694.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493,305.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1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26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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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148.06万元,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6,148.0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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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 6月22日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48.0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13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1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36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106,694.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493,305.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1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26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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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3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6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幼兴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38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海忠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