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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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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吉喆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牧龙、王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或“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吉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丁方飞先生(召集人)、吉喆先生、王红艳女士。

  2、提名委员会委员:王红艳女士(召集人)、吉喆先生、丁方飞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红艳女士(召集人)、吉喆先生、丁方飞先生。

  4、战略委员会委员:吉喆先生(召集人)、李鸿女士、董新洲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丁方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李鸿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李先怀先生和范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张振华先生、傅晖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聘任钟喜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鸿女士、李先怀先生、范律先生、张振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钟喜玉女士、傅晖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余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余萱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选举钟诗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五、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钟喜玉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企业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1997年9月至2017年6月,历任湖南威胜电子有限公司出纳、会计、威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市办主任、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中心主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长沙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喜玉女士通过威胜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华泰威胜家园 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7.87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钟喜玉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傅晖女士,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算会计专业学士,1999年1月至2017年6月,历任湖南湘能开关有限公司会计、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威胜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助理、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傅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萱女士,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余萱女士于2005年3月至2020年5月,历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资产费用主管、税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余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名称: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上述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现调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共同实施。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增资6,53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增加珠海中慧为募投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增资6,530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时相应增加珠海中慧所在地“珠海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9号”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中慧注册资本由3,47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持有珠海中慧65.3%的股权,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持有珠海中慧34.7%的股权,珠海中慧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为了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投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拟增加珠海中慧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

  除前述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新增的实施主体和增资的情况

  公司拟增加珠海中慧为募投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该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净额对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进行增资6,53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该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中慧注册资本由3,47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持有珠海中慧65.3%的股权,威铭能源持有珠海中慧34.7%的股权,珠海中慧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珠海中慧成立于2006年12月4日,目前注册资本为3,4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鸿,注册地址为珠海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9号,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的研发及销售;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数据采集终端研发、生产与销售;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研发及销售;汽车电子器件的研发与销售;自有物业租赁;其他商业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断路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珠海中慧总资产为16,382.15万元,净资产为13,018.4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0,151.03万元,净利润为620.32万元。(以上数据均为经审计数据)

  (三)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珠海中慧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完成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和增强公司物联网网络层业务开展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顺利实施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成员钟诗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钟诗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钟诗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顺利实施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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