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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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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6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更新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适当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高宁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0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投入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如所筹资金超过预计投入募集资金数额的,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234.81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234.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738号),认为:盛视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盛视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738号)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投资决策及实施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品种,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1、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盛视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调整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原经营范围

  计算机图像算法、计算机软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智能产品、通讯信息设备、电子产品、安防产品、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弱电智能化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安装维护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建筑工程施工。(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楼宇智能化控制设备、通讯信息设备、电子产品、安防产品、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产品的生产。

  (二)调整后经营范围

  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算法、机器视觉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智能机器人、电子及智能产品、智慧系统、计算机软件、网络及数据库、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与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信息设备、安防产品、警用器材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以上内容的技术咨询;软硬件技术检测与评价、技术转让及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自有物业租赁。

  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适当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

  以上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审查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聘任高宁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高宁简历

  高宁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瑞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豪威真空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日懋城建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职于公司审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宁先生通过深圳市智能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6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富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34.8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更新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0年7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更新公司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议案1和议案2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5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7月6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0年7月6日(星期一)9:00-11:0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邮编:518040,传真:0755-83849210,电话:0755-838498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秦操

  2、联系电话:0755-83849888

  3、传真号码:0755-83849210

  4、电子邮箱:investor@maxvision.com.cn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一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0年7月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9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0。

  2、投票简称:盛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5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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