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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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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0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再次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上述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 截止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19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九)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  审议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审议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  审议公司2020年度授信融资计划额度的议案;

  6.00  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

  7.00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7.01  选举张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  选举韩铁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  选举李勃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  选举魏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  选举郭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6  选举孙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0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8.01  选举冼国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  选举樊登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  选举李胜楠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0  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9.01  选举郭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9.02  选举李玉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监会监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6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2、公司本次董事、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20年6月24日17时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19号3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电话:022-23678831,联系传真:022-2367882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魏伟先生、魏韬先生

  4.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2020年4月27日、2020年6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

  备注: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95;     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 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下午3:00。

  (二)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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