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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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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20-03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人数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补选赵丽梅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补选赵丽梅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赵丽梅女士担任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宜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董事为前提。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20-03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姜明先生已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2020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丽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补选赵丽梅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赵丽梅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赵丽梅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赵丽梅女士简历

  赵丽梅:女,汉,1977年2月生,硕士学位,中国律师职业资格、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曾任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以色列英飞尼迪投资集团管理合伙人、众泰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英飞创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截至目前,赵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0-03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3楼肖邦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9日

  至2020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和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本公司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邮箱:IR@gw.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联系人:王旭玲、孙雨洁

  (七)登记时间:

  2020年7月6日9: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上海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建议外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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