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东方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汇富”)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00,000股;股东王肇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5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55,266股;股东王绍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5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55,266股;股东王蓉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1,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41,904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东方汇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王肇英女士、王绍兰女士、王蓉生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410,000股、410,000股和200,000股,三位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1,02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述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2,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东方汇富本次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3个交易日,减持区间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12月27日,王肇英女士、王绍兰女士、王蓉生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15个交易日,减持区间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1月12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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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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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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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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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王肇英、王绍兰、王蓉生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东方汇富承诺:
就其于2014年9月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钰祥受让的150万股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根据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理减持,最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体科技”)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出具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熹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7,339,245股(其中345,300股为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16,993,945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9%;公司董事梁钰祥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4,206,597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92%;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绍蓉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4,026,331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74%;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572,1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6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基于对华体科技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梁熹先生、梁钰祥先生、王绍蓉女士承诺:
自2020年6月22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即2020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华体科技股份(45,226,873股),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公司股份情形,本公司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关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或“公司”)股东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创投”)持有公司股份3,097,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4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97,553股。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东吴创投的《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吴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41,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数量已达到本次减持计划的一半。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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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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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东吴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东吴创投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东吴创投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