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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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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年05月0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股本总数714,644,39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57,171,551.68元(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分配比例不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公司本次实施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4,644,3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57,171,551.68元(含税)。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07月0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07月0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07月0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07月0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06月17日至登记日:2020年07月0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以涛、朱磊倩

  咨询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电话:0571-8528682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7.56元/股。

  2、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5,978,835股(含本数)。

  一、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年05月0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4,644,3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57,171,551.6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07月0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07月0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调整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06月02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7.64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5,078,533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三、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7.64元/股调整为7.56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85,078,53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5,978,835股(含本数)。

  其中,各认购对象的调整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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