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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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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0-020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投资”)于2019年9月20日,就广西桂林正翰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辐照中心”) 和郑斌所欠公司190万元到期债务,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法院已经受理。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向法院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就法院受理的(2019)湘0103民初9385号湖南投资诉辐照中心、郑斌合同纠纷一案,增加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辐照中心立即向公司偿还所欠借款余额1,500万元及利息,并判令被告郑斌就上述借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法院诉讼费交纳通知书,同意增加诉讼请求。

  综上,公司诉辐照中心和郑斌案件的诉讼标的金额共计本金1,69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公司已对上述诉讼事项进行了披露,《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详见2019年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19)湘0103民初938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支持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已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法院寄达的《民事上诉状》,被告辐照中心因不服法院(2019)湘0103民初9385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已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导致一审判决未生效。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一审判决未生效,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诉讼事项,尽最大可能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

  2.法院专递邮件详情单。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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