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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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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0-02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的《关于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电子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控”)、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增持,增持比例合计达到了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电子集团、广晟金控、深圳广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及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晟”)均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A股271,254,866股,B股23,165,684股,合计持有A股和B股294,420,5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144%,具体情况请见于2015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64,986,381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6.083%,其中电子集团持有67,876,801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51%;广晟金控持有11,434,76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817%;深圳广晟持有71,696,13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124%;香港华晟持有188,496,43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3.470%;广晟投资持有25,482,25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82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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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总股本变化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变化因2018年5月公司转增股本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电子集团于2015年1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买入公司A股60,357,72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4.745%。电子集团在上述交易完成后,电子集团、深圳广晟及广晟投资合计增持89,824,312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7.06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电子集团上述交易导致权益变动中的2.061%需计算至本次权益变动范围内,因此在本次权益变动中,电子集团上述交易占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为2.061%。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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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由于电子集团于2015年12月2日大宗交易增持比例为4.745%,导致前次权益变动中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比例达到7.061%,因此前次增持比例中2.061%计算至本次权益变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广晟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18,002,92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415%,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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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广晟于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7,638,63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6%;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金控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6,876,38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541%。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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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金控于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3,87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7%;信息披露义务人电子集团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1,4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6%。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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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股东持股数量变化因上市公司2018年5月转增股本所致。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合计达到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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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督促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电子集团提交的《关于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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