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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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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ST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权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向公司及分、子公司购车的客户。

  拟担保金额:公司及分、子公司在担保期间内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

  累计担保余额: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2,790,266,416 元和2,420,191,408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公司对外担保的不良垫款率: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不良垫款率为0.67%。

  一、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期间”指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

  3、“本次担保”指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协助购车客户融资,从而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以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余额不超过 40亿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对购车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上述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获得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以消费信贷、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购车的客户。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余额不超过 40亿元的范围内具体实施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对购车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就每一项/类型担保,公司将与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另行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在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购车客户的担保人为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展汽车销售业务、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汽车销售和盈利能力。

  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了由风险预警、风险控制、风险化解三大部分组成的六级风险防范体系,可以有效控制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风险(关于公司消费信贷业务的业务模式和风险防控,请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四·(三)·3·(4)消费信贷担保)。

  公司及分、子公司在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购车客户的担保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述对外担保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420,191,408元,占本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73%。截至 2019年末、2018 年末及2017年末,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不良垫款率分别为0.67%、0.45%、0.39`%。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1218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1194家,控股子公司24家。

  拟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70 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及二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3亿元。上述担保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累计担保金额: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01,189,633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1,854,077,528元,占比为97.51%,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47,112,105元,占比2.49%;截至 2020 年 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余额 986,780,534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无

  一、释义

  1.“担保期间”指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

  2.“本次担保”指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70 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及二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3 亿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企业的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在担保期间内为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含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等,下同)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及二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上述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上述担保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经公司 2020年 6月 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的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1194家,控股子公司 24 家。24 家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在担保期间内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本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上述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就每一项担保,公司将与相关上述机构另行签署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原因为:(1)根据有关法规及行业惯例,公司进行多种品牌轿车的销售需分别设立独立法人,而无法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进行;(2)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子公司在采购用作销售的车辆及配件时,需预先支付全额货款,因此对金融机构借款和票据的需求较大,而金融机构通常要求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3)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                                                          986,780,534元,占本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4%,逾期担保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

  附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 庞大 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 庞大 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 庞大 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2019)冀02破2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公司重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64159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368,874.67万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53,847.84万股增至1,022,722.50万股。并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的指导意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庞大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因金融借款或土地使用权等原因,于2020年度相继收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滦州市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涉案资料;部分金融案件因公司2019年度重整完毕后向债权人划转抵债股票完成而撤诉,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

  二、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上述新增诉讼案件已保全了公司部分财产,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将通过合法渠道主张公司权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述新增及撤诉案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上述案件,如有新进展,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于 2020年6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6、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常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杨彩凤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权计伟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案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5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13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王四营乡黄厂路甲三号庞大双龙培训中心2楼A教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13日

  至2020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1、12、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庞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传真或信函均可,传真:010-53010226。

  (二)参加现场会议所需的文件和凭证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黄厂路甲3号庞大双龙四楼证券部

  2、联系人:杨金艳 联系电话:010-53010230

  3、传真:010-5301022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 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通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以非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参加表决人数为【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653.05万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94,987.66万元,加上 2018 年度未分配利润-12,145.48 万元,2019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2,949.81万元。虽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鉴于公司于2019年年底完成了破产重整程序,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公司2019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推选汪栋、张广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重大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汪栋先生简历:

  汪栋,男,1974年生,满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 毕业于河北大学人民武装学院。1997 年至 1998 年在滦县劳动人事局工作;1998 年至 2005 年,在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先后任秘书、副科长等职务;2005 年至 2008 年,先后任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科长、副主任,2008 年至 2013 年,在本公司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3 年 6 月至2018年12月任本公司所属石家庄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石家庄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第监事会监事。

  张广浩先生简历:

  张广浩,男,1969年生,汉族,中国国际,无境外居留权,法律硕士。1991年毕业于内蒙古科技大学,2006年毕业于燕山大学,2009年河南大学法律硕士毕业。1991年至2008年就职于金地质总局一局物探队审计科,2008年至今,分别任职于庞大集团审计部、审计监察部。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51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俎艳丽(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俎艳丽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俎艳丽女士:

  俎艳丽,女,汉族,1979年出生,大专学历。1999年入职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行政部科长。2007年入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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