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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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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战略投资者包括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等9名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及王晋定、前海开源、工银瑞信、青岛天诚、逗号投资,共14名战略投资者。

  (一)核心管理层投资者基本情况

  1、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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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吕晓兆

  ■

  3、高波

  ■

  4、傅学生

  ■

  5、赵强

  ■

  6、李金千

  ■

  7、周新兵

  ■

  8、武增祥

  ■

  9、梁建平

  ■

  二、王晋定基本情况

  ■

  三、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14447214

  注册资本:20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及控制关系

  前海开源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前海开源成立于2013年1月23日,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最近三年前海开源的主营业务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前海开源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56308U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工银瑞信成立于2005年6月,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近三年工银瑞信主营业务快速发展,资产管理规模不断增长,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工银瑞信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青岛天诚概况

  公司名称: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杭州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韩立萍

  成立时间:2017年6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DRHPD30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投资管理(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青岛天诚股权投资管理基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于2018年2月取得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备案。备案编号P1067305。公司作为山东省莱西基金小镇的首批落地的基金管理人,与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并管理产业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内未来发展及扩张性快的优质企业。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青岛天诚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山东大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审计。

  六、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一)逗号投资概况

  公司名称: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区3号楼12层1201-07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新华氟化工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胜梅)

  成立时间:2020年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3RFUAD0D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

  逗号投资为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设立,其资产自主管理,不涉及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根据逗号投资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将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并支付管理费用的情形。因此,逗号投资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逗号投资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公司股权,目前尚未开展业务。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逗号投资成立于2020年2月28日,尚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核心管理层投资者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年6月22日,赤峰黄金(甲方)与王建华等9名核心管理层投资者(乙方)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

  合作优势

  乙方具有良好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对甲方业务及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解,拥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企业管理经验、投融资管理经验,是有色金属行业或相关投资领域的重要人才,与甲方谋求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与甲方的协同效应

  乙方认可甲方主营业务的市场地位、品牌影响力和黄金行业发展前景,看好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愿意长期持有甲方的股份,乙方根据甲方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要求,愿意并且有能力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为甲方对接其拥有的相关行业资源,协助甲方寻找适合甲方的业务机会,帮助甲方进一步提高经营绩效及行业竞争力,显著提高甲方内在价值。

  3、拟认购股份数及定价依据

  王建华等9名核心管理层投资者拟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均为3,877,221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1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4、合作目标

  乙方以提升甲方经营业绩及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共同实现甲方“专注黄金的开采与冶炼、聚集海内外优质黄金矿山资源,做专注、专业的黄金矿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推动甲方业绩增长,实现甲方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矿产金产量分别不低于4.5吨、10吨、16吨,提升甲方内在价值,回报甲方股东。

  5、合作领域

  乙方将基于其在黄金行业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企业管理经验、投融资管理经验和对行业发展的深刻理解,以提升甲方核心竞争力及经营业绩为目标,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资源支持,包括自身优质的管理能力、长期服务甲方的意愿、销售资源协调对接、投融资渠道拓展等,共同推动甲方的产业发展及业务布局。

  6、合作方式

  双方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公司治理层面

  乙方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充分履行其作为甲方董事、监事或经营管理人员的义务,积极参与甲方的公司治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合理商业努力协助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进行决策,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2)项目、业务落地层面

  乙方更加积极地长期服务于甲方,支持甲方按既定的长期战略发展,充分利用自身扎实的行业从业经验及积累的市场资源,帮助甲方对接所需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链整合、技术引进、投融资管理,协助甲方寻找适合甲方的上下游投资并购项目、业务机会,并推动甲方各项项目、政策、业务的落地及实施,帮助甲方进一步提高经营绩效和行业竞争力。

  (3)运营管理层面

  乙方更加积极地长期服务于甲方,将与甲方共同努力,充分利用自身扎实的行业从业经验、专业知识、丰富的管理经验,持续提高甲方运营能力,包括研发、生产、管理、人才培养、品牌策略、市场营销和渠道管理等。

  7、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乙方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充分履行其作为甲方董事、监事或经营管理人员的义务,积极参与甲方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尽合理商业努力协助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进行决策,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8、合作期限

  乙方承诺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内将持续服务于甲方,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将秉承职业精神,为甲方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9、持股期限与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认购取得的甲方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

  甲方计划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矿产金产量分别不低于4.5吨、10吨、16吨。乙方认可甲方长期投资价值,为加强双方战略合作,特别承诺:若甲方2020-2022年度累计矿产金产量未达到30.5吨,则乙方同意其此次认购甲方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甲方连续三年累计矿产金产量不低于30.5吨且矿产金产量达到16吨/年之当年年末。

  锁定期届满后,若乙方有资金需求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10、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本协议双方构成违约,则各违约方应分别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产生违约的,违约责任在遭受不可抗力范围内可以免除。

  11、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成立,于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若出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况的,本协议一并终止。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由于乙方不符合战略投资者情形,或者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所需必要资料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及与乙方于2020年3月2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公司与王晋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年6月22日,赤峰黄金(甲方)与王晋定(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乙方合作优势及与甲方的协同效应

  乙方曾长期任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曾任国内领先的大型黄金开采、冶炼、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核心管理人员,曾任甲方董事、联席总经理,现任中国职业健康安全协会副理事长,拥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对甲方业务及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解,是有色金属行业及相关投资领域的重要人才,与甲方谋求长期共同战略利益。乙方认可甲方主营业务的市场地位、品牌影响力和黄金行业发展前景,看好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愿意长期持有甲方的股份,乙方根据甲方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要求,愿意并且有能力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为甲方对接其拥有的相关行业资源,协助甲方寻找适合甲方的业务机会、重大创新项目,帮助甲方进一步提高经营绩效及行业竞争力,显著提高甲方内在价值。

  3、拟认购股份数及定价依据

  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8,077,544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1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4、合作目标

  充分利用乙方的行业从业经验、专业知识、丰富的管理经验及积累的市场资源,协助并推动甲方实现“专注黄金的开采与冶炼、聚集海内外优质黄金矿山资源,做专注、专业的黄金矿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推动甲方业绩增长,实现甲方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矿产金产量分别不低于4.5吨、10吨、16吨,提升甲方内在价值,回报甲方股东。

  5、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将在市场开拓、渠道多元和产业资源整合等多个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6、合作方式

  双方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战略发展层面

  乙方具有丰富的有色金属特别是黄金板块从业经验,曾经担任国内领先的大型黄金开采、冶炼、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以及甲方的核心管理人员,对黄金矿山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黄金开采冶炼行业发展具有较深的理解能力和洞察能力,可以为甲方发展提供战略性意见。

  公司治理层面

  乙方将利用其公司管理经验,积极参与甲方的公司治理;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积极联合其他投资方共同推荐董事人选,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资源整合层面

  乙方从事有色金属行业多年,拥有同行业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行业资源,可为甲方提供金属产品供应链资源及信息,协助甲方寻找适合甲方的业务机会、重大创新项目,进一步丰富甲方的上下游资源,促进供应链整合和延伸,提高产业协同效应。

  7、合作期限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6个月。合作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8、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乙方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尽合理商业努力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建议,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9、持股期限与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认购取得的甲方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

  锁定期届满后,若乙方有资金需求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10、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本协议双方构成违约,则各违约方应分别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产生违约的,违约责任在遭受不可抗力范围内可以免除。

  11、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成立,于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若出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况的,本协议一并终止。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由于乙方不符合战略投资者情形,或者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所需必要资料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及与乙方于2020年3月2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公司与前海开源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年6月22日,赤峰黄金(甲方)与前海开源(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乙方合作优势及与甲方的协同效应

  (1)合作优势

  乙方系一家成立于2013年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以来发展迅速,在业界拥有良好口碑和知名度。乙方对黄金板块有较深理解,研究扎实,投资经验丰富,熟稔黄金板块及板块上下游产业链的相关公司,在黄金板块树立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乙方自成立以来积极布局黄金投资:2016年成立了市场上首只针对黄金等贵金属投资的主题型基金——前海开源金银珠宝混合基金,2019年获批的“前海开源黄金ETF”成为全市场七只黄金ETF之一。旗下所管理的“前海开源周期优选”、“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等公募基金长期持有黄金及相关概念标的。乙方自2016年2月起通过二级市场开始投资甲方,期间共有37个组合购买过甲方股票,管理的所有组合单日最多持有约1728万股。通过长期的研究和投资,乙方及旗下所管理的产品使投资者能深度分享黄金产业、黄金上市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为投资者以及产业提供更好的平台和资源。

  凭借对于黄金板块深入的理解和钻研,乙方积极参与有色及黄金板块定增项目,是黄金板块的长期战略投资者。乙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了山东黄金(600547)、厦门钨业(600549)、五矿资本(600390)等多只三年期定增项目,上述企业业务或产品均涉及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在定增项目中,乙方积极陪伴企业成长,为提升企业经营和业绩共同努力,和定增标的上市公司在资源共享方面取得较好的协同效应。

  (2)与甲方的协同效应

  乙方在有色金属领域投资积累了较多的产业资源,乙方将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促进甲方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黄金板块企业的上下游业务链条企业建立交流合作平台,为甲方提供人才引进渠道,在资源、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与甲方共享,资源整合等方面为甲方提供战略支持。

  3、拟认购股份数及定价依据

  乙方拟通过其管理的2个产品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94,394,184股(具体的认购账户及认购金额详见附件),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1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4、合作目标

  充分利用乙方的产业资源和市场资源,协助并推动甲方实现“专注黄金的开采与冶炼、聚集海内外优质黄金矿山资源,做专注、专业的黄金矿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推动甲方业绩增长,支持甲方实现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矿产金产量分别不低于4.5吨、10吨、16吨,提升甲方内在价值,回报甲方股东。

  5、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将在市场开拓、渠道多元、资本运作和产业资源整合等多个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6、合作方式

  双方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战略发展层面

  乙方在有色金属领域尤其是黄金板块投资积累了较多的产业资源,乙方将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促进甲方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黄金板块企业的上下游业务链条企业建立交流合作平台,为甲方提供人才引进渠道,在资源、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与甲方共享,资源整合等方面为甲方提供战略支持。

  (2)公司治理层面

  乙方将利用其拥有的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公司管理经验,积极参与甲方的公司治理;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积极联合其他投资方共同推荐董事人选,并通过专业化投资及投后管理团队,尽合理商业努力协助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进行决策,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乙方长期研究并投资黄金板块,乙方将依靠强大的投研能力与甲方积极分享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和成果,结合甲方的发展目标、发展现状,提供一定公司治理层面的帮助和建议。

  (3)业务发展层面

  ①资产:乙方借助其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企业融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PE投资等专业化服务,形成整体解决方案。同时,乙方凭借其庞大资金客户群体,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需求。

  ②市场:乙方促进甲方与黄金类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黄金板块企业的上下游业务链条企业建立交流合作平台,起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的目的。为甲方提供资产重组、注入优质标的,积极为甲方开拓市场。

  ③资金:乙方自成立以来积极布局各类营销渠道,凭借良好的口碑和业绩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庞大的客户群体,如银行、保险、券商、信托、高净值客户等。乙方将积极利用全渠道的优势,为甲方争取一定的资金。

  ④技术:乙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甲方与其他黄金板块企业经营管理层会议,就黄金冶炼技术、冶炼原料信息、行业信息、矿产资源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从而达到资源和技术共享,不断地为赤峰黄金带来一些新的发展思路和指引。

  ⑤渠道:乙方将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等渠道和平台,为甲方的黄金销售业务提供充分的支持。

  7、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合作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8、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乙方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尽合理商业努力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建议,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9、持股期限与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管理的产品本次非公开认购取得的甲方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

  锁定期届满后,若乙方管理的产品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10、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本协议双方构成违约,则各违约方应分别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产生违约的,违约责任在遭受不可抗力范围内可以免除。

  11、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于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若出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况的,本协议一并终止。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由于乙方不符合战略投资者情形,或者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所需必要资料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及与乙方于2020年3月2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四)公司与工银瑞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年6月22日,赤峰黄金(甲方)与工银瑞信(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乙方合作优势及与甲方的协同效应

  合作优势

  乙方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工商银行下设的全资子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租赁”)致力于以大型设备融资租赁产品推进企业核心设备的技术更新与换代,工银租赁拥有强大挖掘设备、重型车辆组合及丰富的行业经验,是国内外自然资源和采矿行业的可靠合作伙伴。

  与甲方的协同效应

  乙方能够协同工商银行的雄厚集团资源、丰富的境外金融服务资源、专业的贵金属客户服务平台、在资源整合、标的并购、金融租赁、国际结算以及黄金销售等方面为甲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工银租赁可以协助甲方采购与租赁最先进的大型设备,提升甲方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

  3、拟认购股份数及定价依据

  乙方拟通过其管理的25个产品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4,135,702股(具体的认购账户及认购金额详见附件),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1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4、合作目标

  充分利用乙方的产业资源和市场资源,协助并推动甲方实现“专注黄金的开采与冶炼、聚集海内外优质黄金矿山资源,做专注、专业的黄金矿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推动甲方业绩增长,实现甲方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矿产金产量分别不低于4.5吨、10吨、16吨,提升甲方内在价值,回报甲方股东。

  5、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将在市场开拓、渠道多元、资本运作和产业资源整合等多个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6、合作方式

  双方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业务发展层面

  ①境内业务发展

  目前,乙方控股股东工商银行下属的内蒙分行已与甲方已经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供了包括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黄金租赁业务在内的各项金融服务。未来乙方将与控股股东工商银行协同,继续为上市公司实现“建大矿、上规模”的持续性目标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支持。

  乙方控股股东工商银行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量及清算规模排名场内第一。“工银金行家”贵金属投资者俱乐部是工商银行为贵金属投资人士打造的专属客户群体服务平台。乙方将于工商银行协同,通过上述贵金属投资平台,为甲方的黄金销售业务提供充分的支持。

  ②境外业务发展

  乙方控股股东工商银行具有全球网络布局,服务网络覆盖六大洲和全球重要国际金融中心,在“一带一路”沿线21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29家分支机构。

  工商银行下属的万象分行已与甲方万象矿业已建立了紧密联系,乙方将协同控股股东工商银行,继续积极推动境内外行(万象分行)司联动,为甲方提供海外投资顾问服务,协助甲方持续寻找优质并购标的、更好地进行海外业务经营和扩张,为甲方“走出去”提供持续的全方位存款、贷款、金融租赁、国际结算、贸易融资、外汇买卖等金融服务支持。

  ③金融租赁

  金矿资源开采是甲方最重要的主业,乙方控股股东下设的全资子公司工银租赁拥有强大挖掘设备、重型车辆组合及丰富的行业经验,是国内外自然资源和采矿行业的可靠合作伙伴。

  工银租赁可以协助甲方采购与租赁国际先进的大型设备,以提供大型设备融资租赁产品方式推进甲方核心设备的技术更新与换代。

  工银租赁可根据甲方的选择,向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出租给甲方,为甲方提供最新技术的同时,也可改善企业现金流转,有效降低甲方资产负债率。此外,工银租赁可按照不同国家的税务规定,通过税收筹划定制适合甲方的租赁方法,使甲方充分享受税务优惠。

  公司治理层面

  乙方将利用其拥有的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公司管理经验,积极参与甲方的公司治理;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积极联合其他投资方共同推荐董事人选,并通过专业化投资及投后管理团队,尽合理商业努力协助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进行决策,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7、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合作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8、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乙方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尽合理商业努力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建议,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9、持股期限与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管理的产品本次非公开认购取得的甲方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

  锁定期届满后,若乙方管理的产品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10、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本协议双方构成违约,则各违约方应分别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产生违约的,违约责任在遭受不可抗力范围内可以免除。

  11、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于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若出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况的,本协议一并终止。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由于乙方不符合战略投资者情形,或者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所需必要资料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及与乙方于2020年3月2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五)公司与青岛天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年6月22日,赤峰黄金(甲方)与青岛天诚(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乙方合作优势及与甲方的协同效应

  合作优势

  乙方是一家立足山东地区,专业从事股权运作及产融结合的投资平台,重点布局投资具有长期持续稳定成长性的行业及项目,行业范围涵盖能源电力智能化、工业制造智能升级、新型材料及特种化工等领域,并引导推动各方的行业资源共享及新旧动能转化,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产业资源。

  与甲方的协同效应

  山东省作为金矿富集区,拥有成熟的贵金属产业链和行业资源。乙方作为山东省财金集团重要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平台,由青岛莱西市地方财政投资参与发起设立,可向甲方提供山东省内优质资源信息及综合调研服务,协助甲方向矿区集团化、矿山规模化发展,实现“建大矿、上规模”目标。

  3、拟认购股份数及定价依据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4,232,633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1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4、合作目标

  充分利用乙方的产业资源和市场资源,协助并推动甲方实现“专注黄金的开采与冶炼、聚集海内外优质黄金矿山资源,做专注、专业的黄金矿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推动甲方业绩增长,协助甲方实现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矿产金产量分别不低于4.5吨、10吨、16吨,提升甲方内在价值,回报甲方股东。

  5、合作领域

  甲方、乙方将在市场开拓、渠道多元、资本运作和产业资源整合等多个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6、合作方式

  双方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战略发展层面

  乙方作为山东省财金集团重要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平台,由青岛莱西市地方财政投资参与发起设立,可为甲方在产业整合、行业并购、业务拓展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上提供协助,可向甲方提供山东省内优质资源信息及综合调研服务,协助甲方向矿区集团化、矿山规模化发展,实现“建大矿、上规模”目标。

  公司治理层面

  乙方将结合自身对山东省内产业政策的了解优势,把握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参与甲方公司治理,并提出有建设性意见;乙方作为甲方股东将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积极联合其他投资方共同推荐董事人选,并通过管理团队积极协助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进行决策,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业务合作层面

  依托多年储备的优质产业链资源,乙方将结合甲方业务产业链上下游,积极为其引荐和对接有色金属采选等领域的核心客户,各方协同为上市公司提供产能保障、优化升级,提升其在同类产品中的核心竞争力。

  ①乙方及其管理团队与中国工程机械属具领域的龙头企业艾迪精密(603638)拥有深度股权合作,艾迪精密的主打产品液压破拆属具广泛应用于矿产资源开采和富选,可以全方位提高和拓宽工程作业效率。乙方将积极推动甲方与艾迪精密建立技术联络,在矿山开发利用综合方案制定,引入大型机械化、自动化方案和产品等方面进行合作,促进甲方用规模和效率降低边界品位,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②乙方作为山东省首只落地的新旧动能基金“东营市显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领投山东省化工龙头企业山东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在金属电解、化学药剂洗净等原材料提炼处理领域拥有行业先进且成熟的解决方案。乙方将积极推动甲方与利华益维远化学建立技术联络,在选矿业务上促进甲方技术升级,实现甲方降本增效。

  ③乙方拥有国内技术领先的电力自动化、能源管理智能化方案供应商的行业资源,乙方可针对传统的矿业行业,为甲方提供现代化科技手段以改变和提升运营效率。

  7、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合作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8、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乙方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尽合理商业努力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建议,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9、持股期限与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认购取得的甲方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

  锁定期届满后,若乙方有资金需求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10、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本协议双方构成违约,则各违约方应分别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产生违约的,违约责任在遭受不可抗力范围内可以免除。

  11、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于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若出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况的,本协议一并终止。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由于乙方不符合战略投资者情形,或者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所需必要资料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及与乙方于2020年3月2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六)公司与逗号投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年6月22日,赤峰黄金(甲方)与逗号投资(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乙方合作优势及与甲方的协同效应

  乙方系以实业公司为目标的投资机构,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的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能有效解决有色金属勘探、开采过程中机械的腐蚀、磨损、泄露问题;投资的山东金洲科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工业智能化控制领域,能为有色金属产业链工业化作业节能减排,智能控制提供支持。乙方将重点围绕黄金产业及其上下游相关行业进行投资,形成规模效应,后期会协调其投资的企业与甲方开展协同合作,为甲方提供上下游产业链的全方位战略支持。

  同时,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定代表人韩振生先生是高级经济师。拥有国有大型企业管理经验丰富,能力卓越,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企业家;合伙人龚佃学先生是山东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山东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同时也是新三板“路通彩虹”的董事长。乙方的主要人员是来自相关行业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对于甲方完善公司治理及推动公司业务合法合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3、拟认购股份数及定价依据

  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3,893,376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1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4、合作目标

  充分利用乙方的产业资源和市场资源,协助并推动甲方实现“专注黄金的开采与冶炼、聚集海内外优质黄金矿山资源,做专注、专业的黄金矿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推动甲方业绩增长,实现甲方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矿产金产量分别不低于4.5吨、10吨、16吨,提升甲方内在价值,回报甲方股东。

  5、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将在市场开拓、渠道多元、资本运作和产业资源整合等多个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6、合作方式

  双方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公司治理层面

  乙方将利用其拥有的丰富的股权投资和公司管理经验,积极参与甲方的公司治理;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积极联合其他投资方共同推荐董事人选,并通过专业化投资及投后管理团队,尽合理商业努力协助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进行决策,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业务突破层面

  乙方将通过企业内部及所能接洽到的金属行业的相关人员为甲方产业升级、技术难关攻破提供建设性建议,并协助实施甲方相关项目的实际落地及运转。同时,后期会协调其投资的企业与甲方开展协同合作,为上市公司提供上下游产业链的全方位战略支持。

  7、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合作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8、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乙方将作为甲方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尽合理商业努力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建议,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9、持股期限与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认购取得的甲方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

  锁定期届满后,若乙方有资金需求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10、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本协议双方构成违约,则各违约方应分别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产生违约的,违约责任在遭受不可抗力范围内可以免除。

  11、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于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若出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况的,本协议一并终止。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由于乙方不符合战略投资者情形,或者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所需必要资料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及与乙方于2020年3月2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中,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核心管理人员,王晋定为公司离任不足12个月的董事和高管。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2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发行对象签订了《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

  2020年6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王建华等14名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约时间

  发行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等9名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王晋定、前海开源、工银瑞信、青岛天诚、逗号投资。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签订时间:2020年6月22日。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支付方式

  1、发行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8,430.00万元,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789,979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认购人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如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认购人认购的股份数量也做相应的调整。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经发行人与认购人协商一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如下:

  ■

  (三)限售期

  认购人此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特别承诺:若公司2020-2022年度累计矿产金产量未达到30.50吨,同意其此次认购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延长至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矿产金产量不低于30.50吨且矿产金产量达到16吨/年之当年年末。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3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发行对象签订《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政策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经与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其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发行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时间:2020年6月22日。

  双方一致同意,双方于2020年3月2日签订的《股票认购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鉴于《股票认购协议》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未成就,因此《股票认购协议》自始无效,双方互不就《股票认购协议》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如因《股票认购协议》及本协议相关事项被有关行政机关及监管部门问询等,双方应相互配合,就《股票认购协议》及本协议、股票认购事项等的事实情况作出回复、出具相关文件、证明等。

  本协议适用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并受其管辖。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且仲裁裁决为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4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8日

  至2020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2020年6月23日发布于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登记或参会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1.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 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学院北路矿业广场A座9层公司证券法律部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20年7月3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新兵、董淑宝

  联系电话:0476-8283822

  传真:0476-8283075

  电子邮箱:A600988@126.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学院北路金石矿业广场A座9层

  邮编:024000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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