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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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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65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召开5日前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查,公司已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条件。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董事会确定的战略投资者,包括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等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王晋定、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信”)、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天诚”)、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逗号投资”)等共14名特定投资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向上取整,即6.19元/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39,789,97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如下:

  ■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此外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特别承诺:若公司2020-2022年度累计矿产金产量未达到30.50吨,同意其此次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延长至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矿产金产量不低于30.50吨且矿产金产量达到16吨/年之当年年末。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拟减持股票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4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其中:68,430万元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项下各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完善情况,公司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拟定了专项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及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完善情况,公司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中,公司董事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高级管理人员周新兵、监事武增祥及个人投资者王晋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完善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分析及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非公开发行方案的修订、完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认购金额等。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引进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等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及王晋定、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14名战略投资者,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核心竞争力,协助实现公司“专注黄金的开采与冶炼、聚集海内外优质黄金矿山资源,做专注、专业的黄金矿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

  (一)关于引入王建华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王建华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引入吕晓兆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吕晓兆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引入高波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高波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引入傅学生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傅学生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引入赵强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赵强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引入李金千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李金千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引入周新兵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周新兵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引入武增祥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武增祥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引入梁建平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梁建平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引入王晋定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王晋定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引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引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引入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引入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部分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完善情况,经协商一致,公司拟分别与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7月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66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召开5日前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查,公司已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条件。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董事会确定的战略投资者,包括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等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王晋定、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信”)、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天诚”)、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逗号投资”)等共14名特定投资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向上取整,即6.19元/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39,789,97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如下:

  ■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此外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特别承诺:若公司2020-2022年度累计矿产金产量未达到30.50吨,同意其此次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延长至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矿产金产量不低于30.50吨且矿产金产量达到16吨/年之当年年末。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拟减持股票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4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其中:68,430万元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项下各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完善情况,公司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拟定了专项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及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完善情况,公司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中,公司董事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高级管理人员周新兵、监事武增祥及个人投资者王晋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完善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分析及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非公开发行方案的修订、完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认购金额等。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引进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等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及王晋定、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14名战略投资者,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核心竞争力,协助实现公司“专注黄金的开采与冶炼、聚集海内外优质黄金矿山资源,做专注、专业的黄金矿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

  (一)关于引入王建华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王建华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引入吕晓兆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吕晓兆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引入高波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高波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引入傅学生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傅学生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引入赵强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赵强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引入李金千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李金千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引入周新兵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周新兵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引入武增祥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武增祥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引入梁建平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梁建平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引入王晋定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王晋定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引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引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引入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引入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拟引入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部分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完善情况,经协商一致,公司拟分别与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67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8,43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39,789,97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1,663,911,378股的30%。本次发行价格将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提高。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结构可以得到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行于2020年9月30日实施完成(上述非公开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2019年11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份发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55,169,374股;2020年1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发行,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数为1,663,911,378股。假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发行事项,2019年末总股本数为1,663,911,378股,收到募集资金51,000万元;

  4、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3,979.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8,430万元,均按本次发行上限进行测算,且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影响;

  5、假设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1)与2019年度持平;(2)较2019年度增长10%;(3)较2019年度增长20%;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公司2019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假设2020年度公司同样不进行现金分红;

  8、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到位后,公司虽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但达到预期效果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本次发行预案“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可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优化资本结构,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为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未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将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六、相关主体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证上述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下述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美光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68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一)公司在2018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4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对2013年收购的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将采矿权和探矿权作为整体资产组判断减值的会计处理错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此探矿权作为无形资产予以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公司应对探矿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影响公司2014-2016年披露的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探矿权列入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已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五龙黄金探矿权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在合并报表中将五龙黄金探矿权由“长期待摊费用”调整至“无形资产”科目中列示;二是对五龙黄金探矿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中介机构评估结果,对五龙黄金探矿权计提减值。三是对合并财务报表2017年、2018年期初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在2019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 号《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你公司 2015 年收购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雄风”),形成商誉44,141.62 万元。2018 年,你公司对郴州雄风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合理划分资产组。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影响公司 2018 年披露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已按照内蒙古证监局的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重新划分了资产组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上述调整对公司已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未构成重大影响。

  (三)2019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2019〕93号《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认为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不审慎,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6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政策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考虑,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如下:

  调整前: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董事会确定的战略投资者,包括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等9名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王晋定、前海开源、工银瑞信、青岛天诚、逗号投资、巨能资本、招金矿业,共16名特定对象。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前述特定发行对象中,董事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高级管理人员周新兵、监事武增祥及个人投资者王晋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90,791,593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1,663,911,378股的30%。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如下:

  ■

  注: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认购金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3、股份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之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董事会确定的战略投资者,包括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等9名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王晋定、前海开源、工银瑞信、青岛天诚、逗号投资,共14名特定对象。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43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39,789,97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1,663,911,378股的30%。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如下:

  ■

  注: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认购金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3、股份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赤峰黄金计划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矿产金产量分别不低于4.50吨、10吨、16吨。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特别承诺:若赤峰黄金2020-2022年度累计矿产金产量未达到30.50吨,同意其此次认购赤峰黄金股票的锁定期延长至赤峰黄金连续三年累计矿产金产量不低于30.50吨且矿产金产量达到16吨/年之当年年末。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拟减持股票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48,43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0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政策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1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789,97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截至公告日1.00截至公告日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43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信”)、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天诚”)、逗号(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逗号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与上述战略投资者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战略合作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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