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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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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亚会A审字(2020)1381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进行详细说明,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柴油发动机及配件、增程器及配件的销售、发动机及增程器相关技术服务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趋紧、资金压力较大,国内发动机业务板块整体进展缓慢;公司主营业务将受到一定影响。为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点以两缸发动机和增程器产品为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同时积极发挥公司技术设备方面的潜力,对外提供相应的发动机台架测试等相关技术服务,继续推进柴油发动机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及研发,并且报告期内和泰豪军工成立合资公司,相关军工业务后续将转入合资公司,借助泰豪军工市场资源,进一步发展发动机及增程器业务,公司主要产品未发生较大变化。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目前所拥有的全系列柴油发动机产品,努力开拓新能源混合动力产品和控制系统,不断强化技术及品牌优势,努力打造符合客户需求的高性能柴油机和新能源动力产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由于奥地利斯太尔已进入破产程序,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去年同期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亏损额为-3775万元(不含商誉减值及开发支出费用化影响)。

  2.本年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公司前本年度费用支出较同期有所下降。

  3.去年同期放弃部分研发项目,相应的开发支出费用化约  40,499.20万元;对委托研发预付款项、委托理财、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5625.99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7860万元。

  4.去年同期因奥地利斯太尔已进入破产程序,故对与该公司相关的账面商誉余额约9716万元和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4044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期没有此类会计业务处理发生。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因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36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为,公司2014-2016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根据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2017年及2018年净利润均为负,导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披露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公司及部分当事人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将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有效盘活资产,拓展柴油发动机军品领域市场,增强企业盈利点,常州斯太尔以实物出资方式与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何佳鑫、刘丽娟、张付军共同投资合作成立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7月9日签订了《出资合作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1,100万元,其中常州斯太尔以实物出资认缴出资5106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46%。目前,合资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成员,其中3名由第一大股东委派,2名由第二大股东委派,董事会决议需经占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通过方为有效。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董事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所以本期将新设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道清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59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胡道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9年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因此公司董事会建议: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除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基金投资及土地闲置未开发相关事项外,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公司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解决。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前述事项表明公司的内部控制确实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积极组织整改,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法规意识和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学习并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改,努力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订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相关协议的议案》

  审议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深交所将会对公司股票作出暂停上市的决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与一家符合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下称"代办机构")及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签定协议,并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将与一家具有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资格的代办机构签订协议,约定由公司聘请该代办机构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委托该代办机构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2、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将与登记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委托登记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60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13日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凤燕女士主持,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9年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监事会赞成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除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基金投资及土地闲置未开发相关事项外,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继续监督董事会、经营层履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63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将账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基金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公允价值变动累积影响数-14,484,352.45元,调整2019年年初其他综合收益。

  2、2019年2月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基金公司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部分合伙人退出或减资,自2019年2月19日起,湖北斯太尔产业基金全部实缴出资额变更为1.6亿元,斯太尔公司占全部基金实缴出资额的56.25%。由于合伙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的所有重大事项决议,需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执行,说明我公司无法控制该合伙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仅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3月起,将该项投资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重分类至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64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19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账面部分无形资产(两缸发动机非专利技术、涉水爬坡技术(特许权)、冷启动技术(特许权)、燃料补偿技术(特许权)、M12使用权(特许权))及开发支出-增程器研发平台委托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该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6020号),决定对该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7,877.1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877.18万元,减少2019年度净利润7,877.1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65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36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为,公司2014-2016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根据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2017年及2018年净利润均为负,导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4日起停牌,公司将在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经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研究决定,公司及部分当事人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将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3、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未负值,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继续维持停牌状态,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日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为,公司2014-2016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根据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2017年及2018年净利润均为负,导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自6月4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继续维持停牌状态,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违法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披露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序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深交所决定不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在收到深交所相关决定后,及时披露并申请股票复牌。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未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继续维持停牌状态,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日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进管委会”)诉公司投资合同纠纷仲裁一案进展情况

  2020年 1 月 13 日,公司获悉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武进管委会诉公司退还相关奖励款一案,武进管委会要求公司退还一半的相关奖励款共计人民币94,555,050元。2020年4月22日,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开庭审理,裁庭给予双方一周时间补充提交证据,并要求双方在5月22日前达成调解,否则将依法进行裁决。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延长审理期限通知》,现仲裁庭报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将本案的审理期限延长至2020年7月30日。

  由于该案件案情复杂,审计机构表示此为关键审计事项,需要对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提请相关律师进行核实,并需征求律师意见,以便取得进一步相关证据进行相关判断对年报数据及结果的影响,目前尚无法确认该事项对2019年报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2、受债务逾期、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资金十分紧张、流动性严重短缺,已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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