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35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2020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0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4.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2日、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做了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68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6,800万张。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6%、第二年0.8%、第三年1.5%、第四年2.9%、第五年4.0%、第六年5.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面值119%(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原股东除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最终确定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204,000.00万元。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9566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具体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36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20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
2. 2020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2日、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做了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68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6,800万张。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6%、第二年0.8%、第三年1.5%、第四年2.9%、第五年4.0%、第六年5.0%。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面值119%(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原股东除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最终确定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204,000.00万元。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9566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三日